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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錫銘獄中陳情 勞保局:受刑人本就可繳國民年金
涉殺人、擄人勒贖等遭判無期徒刑的槍擊要犯張錫銘,在2007年進入台南監獄服刑,近日
寫信詢問受刑人是否能使用作業所得「保管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勞工保險局表
示,他們會定期比對受刑人資料,將繳費單整批寄到監獄,轉發給受刑人;受刑人可以委
託親友繳納,或從帳戶扣繳,不限本人帳戶。
勞保局表示,上述是指受刑人(或受委託人)用現金或轉帳繳納,但受刑人可否用監獄中
工作所得繳費,就要問法務部意見。
有網友今天凌晨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上傳一張字跡工整的信件,強調是「張錫銘的來
信」,內容為「受刑人使用作業所得來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該PO文希望在網路上與大
家互動討論。該信建議「網路上的國家主人您好:請問您是否認同受刑人使用作業所得『
保管勞作金』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受國民年金保險之保障與權益,生活中有寄望暨帶動
勤奮動能,彰顯矯正與教化受刑人自食其力之功效。(蔡永彬/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507/1349028
有人要繳當然是超歡迎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