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他被鋁棒痛打反擊竟判囚1年 法官:奪棒

作者: mike060606 (大麥克)   2018-05-07 16:33:09
※ 引述《MidoBanA (美堂)》之銘言:
: 蘋果
: 他被鋁棒痛打反擊竟判囚1年 法官:奪棒就好
: 一名吳姓男子,4年前與妻子到好市多桃園南崁店購物
: 與一名林姓男子發生停車糾紛,遭對方持鋁棒攻擊
: 吳男舉起左手阻擋後,竟將對方推倒在地
: 造成林男頭部著地,顱骨骨折、顱內出血並喪失嗅覺。
: 高院審理後認定,吳男體型較林男高大,當下若奪下鋁棒即可避免侵害
: 而推人的防衛行為過當,日前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吳男1年徒刑,緩刑5年。
: 吳男妻子證稱,衝突當時她擋在丈夫與林男之間
: 但林男突然持鋁棒衝過來猛打她丈夫,丈夫才出手撥開林男
: 但「碰」的一聲林男就往後倒下,頭部撞擊地面。
: 好市多一名員工則證稱,看到吳男的妻子叫吳男不要吵架、離開現場
: 但林男拿起鋁棒攻擊,吳男以左手擋下後,用右手推開吳男,吳男就倒地不起。
: 法官審理認為
: 吳男身高178公分、體重約125公斤,身形明顯比身高167公分、體重63公斤的林男壯碩
: 若事發時他適時搶下林男手中的鋁棒,就可避免攻擊
: 但他卻推倒林男,造成林男重傷害,因此認定吳男防衛過當。
: 考量他犯後報案自首,並賠償林男200萬元達成和解
: 因此減刑判他1年徒刑,緩刑5年。仍可上訴。
: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 https://goo.gl/bdqhfW
我覺得有一個論點是
對方已經拿出鋁棒了
隨身攜帶鋁棒的人絕非善類
萬一他身上還有其他的武器呢?
如果有刀 有槍
我沒有辦法第一時間將對方擊倒
他再拿出其他武器我還有機會活著離開嗎?
所以第一時間
先讓對方失去暫時攻擊能力
爭取機會逃跑
應該很合理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8-05-07 16:34:00
那你也要在他拿出武器真正傷害到你後才能做適度自衛呀!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8-05-07 16:34:00
反正就是武器從敵人身上拿的意思
作者: dklash (劉翰肥宅‧油膩boy)   2018-05-07 16:34:00
法官不是這樣想的就算對方拿出槍 你也只要躲開子彈就好 不應該傷害對方
作者: XXXXDICK (四叉精)   2018-05-07 16:35:00
法官:怎樣 你也想打我嗎? 判你死刑
作者: shiueyang (缺氧)   2018-05-07 16:35:00
他拿鋁棒可能只是要練習揮棒~就被打到失去味覺這樣對嗎
作者: akira00150 (アッー!キラッ☆)   2018-05-07 16:35:00
應該奪子彈
作者: r5534025 (Menthdl)   2018-05-07 16:35:00
說你有罪就是有罪 大人快閘他
作者: benza (持)   2018-05-07 16:36:00
法官好可憐,又造了惡業往三惡道邁進
作者: ilovecim (煞氣的老屁孩)   2018-05-07 16:36:00
你可以徒手躲子彈,電影都這樣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5-07 16:36:00
再萬一下去搞不好他有剛彈了
作者: iam0718 (999)   2018-05-07 16:37:00
等你被槍打到再反擊好嗎 沒打到之前就是跑拉
作者: stoneofsea (不去嘗試就是一種失敗)   2018-05-07 16:37:00
垃圾法官 怎麼不示範一次奪棒試試
作者: OOCCO (好冷)   2018-05-07 16:38:00
擊倒的定義很重要
作者: tanakataro (田中太郎)   2018-05-07 16:38:00
奪槍有案例 曾經有人成功奪槍後把對方打死 判三年
作者: e1q3z9c7 (午仁)   2018-05-07 16:38:00
法匠會說法律沒有如果 等他拿出其他武器自然有法律制裁
作者: gameboy5566 (遊戲boy56)   2018-05-07 16:39:00
法官:他拿槍你就奪槍阿 他拿飛彈你就奪飛彈阿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8-05-07 16:39:00
法官的新超級英雄能力:X光眼 可以透視敵人身上有無其他武器
作者: pchunters123 (pp)   2018-05-07 16:40:00
法官:你可以奪刀,奪槍
作者: HELLDIVER (Ζzz...)   2018-05-07 16:40:00
已知法官具有以下超能力:時間暫停 飛毛腿 X光眼
作者: hitsukix (胖胖)   2018-05-07 16:42:00
法官想的是 你用時光寶石回溯就好了啊
作者: iam0718 (999)   2018-05-07 16:42:00
護女友成功奪槍後走火 衰小狼
作者: kasim15   2018-05-07 16:43:00
法律人:他拿槍你就學駭客任務閃子彈再學成龍奪槍就好啦
作者: kc (跌 倒 了)   2018-05-07 16:57:00
得要等他開槍射到你才能自衛啊
作者: YAqoo (hemanso)   2018-05-07 17:08:00
照你的說法以另一個觀點來說,所以只要對方持有武器我都可以反擊到對方殘廢癱瘓甚至死亡嘍?(完全無罪)今天要殺一個人或是報復一個人,我只要讓對方持有武器面對我,我就可以無條件殺他,是這個意思嗎?
作者: fxxkmt (alien)   2018-05-07 17:10:00
法官:他有無限寶石,你就奪無限寶石啊
作者: water0202 (輕鬆過日子~^^)   2018-05-07 17:48:00
台灣法官的腦子就石頭 你要牠們多會思考
作者: Kuru991 (Kuru991)   2018-05-07 17:51:00
垃圾法官
作者: colenken (呵呵)   2018-05-07 17:54:00
如果今天是法官大概就死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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