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ara5566 (霸凌天團)》之銘言:
: NOWNEWS
: 挺白雲告網友敗訴 憲哥:變相鼓勵網路謾罵
: 綜藝大哥吳宗憲因替白雲出軌一事說話,惹來網友謾罵,禍延女兒Sandy,他憤而提告,
: 近日判決出爐,他提告4位網友皆敗訴,檢方認為網友對他的言論做評論,無誹謗之意。
: 對此,吳宗憲接受《NOWnews今日新聞》採訪時回應,「這等於是在變相鼓勵網路上的謾
: 罵。」
: 吳宗憲表示,「台灣的法律本來也就是這樣,公理自在人心,這個邏輯概念與對錯,就留
: 與後人說,台灣會越來越沉淪,也就是無法防微杜漸……日後網路上的無理謾罵,恐怕只
: 會越來越無可收拾,看來雖是一件小小的官司,但卻是司法對明確案情的屈服。」他的語
: 氣中流露幾分失望。
: 他強調,「這等於是在變相鼓勵網路上的謾罵,以後只會加劇台灣的道德更加往下沉淪。
: 」說到這裡,他轉換了一個語氣,「哈哈哈,我本來就不想告這些只會躲在鍵盤後面負責
: 任的酸民。」
: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80508/2750350
: 吳宗憲拒臨檢酒測 與警僵持1小時
: https://news.tvbs.com.tw/entry/494051
: 吳宗憲判1年10個月 掏空案認罪 緩刑3年
: http://ent.ltn.com.tw/news/paper/742063
: 最恨狗仔爆已婚生女 吳宗憲求償槓黎智英
: https://youtu.be/IjRPl9Q3rP0
台灣人的邏輯就這樣啊。只准自己評論別人,卻不准自己被批評。
動不動就玻璃心說要提告誹謗。
像我之前po文 #1QxjRmXR ,貼某知名人物的訪問,還將訪問的逐字稿貼上,而我自己本身
在文章中未做任何評論。貼當事人自己說的話,這樣也算毀謗說要告。
這真好笑,影片又不是談論當事人私德,是當事人自己大談公共利益,而我也沒有指摘當
事人,也沒有傳述不實事實,轉述當事人自己公開言論也是毀謗。如果影片有造成當事人
名譽受損,要告也是告拍影片的人啊,怎麼會告轉述的我呢。
有人寫信說我故意將關鍵字上色,說有毀謗故意的主觀心態,而這部分大家可以看影片啊
,當事人自己在結尾還故意把關鍵字加重重覆三次,又不是我本人故意去加重重覆,何來
毀謗故意。
就像這篇新聞的吳,只准新聞報好的一面,好評都粉絲,壞評都酸民。只會鍵盤也好過動
不動就說要告人。
果然,台灣人的法治觀念及司法改革,就只能靠網紅線上開課來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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