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挺白雲告網友敗訴 憲哥:變相鼓勵網路

作者: ptt987654321 (低調)   2018-05-09 09:28:45
※ 引述《vicmeng (敵人就在善導寺)》之銘言:
: 台灣人的邏輯就這樣啊。只准自己評論別人,卻不准自己被批評。
: 動不動就玻璃心說要提告誹謗。
: 像我之前po文 #1QxjRmXR ,貼某知名人物的訪問,還將訪問的逐字稿貼上,而我自己本身
: 在文章中未做任何評論。貼當事人自己說的話,這樣也算毀謗說要告。
: 這真好笑,影片又不是談論當事人私德,是當事人自己大談公共利益,而我也沒有指摘當
: 事人,也沒有傳述不實事實,轉述當事人自己公開言論也是毀謗。如果影片有造成當事人
: 名譽受損,要告也是告拍影片的人啊,怎麼會告轉述的我呢。
: 有人寫信說我故意將關鍵字上色,說有毀謗故意的主觀心態,而這部分大家可以看影片啊
: ,當事人自己在結尾還故意把關鍵字加重重覆三次,又不是我本人故意去加重重覆,何來
: 毀謗故意。
: 就像這篇新聞的吳,只准新聞報好的一面,好評都粉絲,壞評都酸民。只會鍵盤也好過動
: 不動就說要告人。
: 果然,台灣人的法治觀念及司法改革,就只能靠網紅線上開課來救了。
我以前玩天堂,把別人打到不要不要的,對方也是嗆我有種真人快打
差不多概念啦
為啥他們都要實名制,因為他們現實是強者,資源多,無法接受在網路上跟魯蛇一樣平等
如果實名制了,我敢說就是現實那套強弱又套到網路了
以後誰網路說話,先看你是誰,而不是看你說什麼話,剛好台灣人又強者低標弱者高標
實名制最符合他們想要的,以後更可以把他們的事業啥的從現實帶到網路
我是很反對就是了,弱者永遠是絕大多數,弱者在現實已經沒有生存空間
需要一個可以反撲的管道,那就是網路,可是現在如果連網路都要剝奪
我會覺得很悲哀,我是認為強者啊,你們需要更多雅量,就像錢賺多的多繳稅一樣
現實已經很強的人,多受點批評,過分嗎?
當然看不到所謂的仇恨言論是很爽,但是也聽不到真實聲音了
且正能量過了頭喔,一定會出現濫用者,當把正能量的對立面都開始妖魔化後
就一定會出現正能量的濫用者,用愛與包容包裝自己不堪的行為
然後把指正這些不堪行為的人都貼上負能量仇恨標籤
我看多這種事情了
通常嘴巴酸罵的,就只是嘴巴酸罵
但是在那邊愛與包容正能量的,很多行為卻是在濫用愛與包容正能量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8-05-09 09:29:00
你知道得太多了
作者: LiveInNow (活在當下)   2018-05-09 09:31:00
為什麼實名制比較了不起?有種來網路電爆我阿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8-05-09 09:33:00
你這篇寫得還不錯 推
作者: CenaC (王葛格加油!!)   2018-05-09 09:33:00
謾罵你跟平等有什麼關係? 謾罵你也算真實可接受的一環?
作者: XXXXLAY (金城武(本尊))   2018-05-09 09:33:00
話語權是有錢有權的人才有的這樣
作者: seemoon2000 (no)   2018-05-09 09:35:00
謾罵跟酸不一樣
作者: roger1976 (擱淺)   2018-05-09 09:39:00
說的中肯
作者: Xceberus (foux du fafa)   2018-05-09 09:39:00
你看前面被告的那個哪是什麼謾罵 說出事實也能告吳宗憲就是沒理那方 還想操作輿論
作者: eipduolc (松尾健太)   2018-05-09 09:54:00
幹,就是你害我出不了新手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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