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一下鄉民和目前新聞的內容,不一定正確,有錯請指正
背景:
人氣頻道上架,系統商要付頻道業者「授權費」
垃圾頻道上架,頻道業者要付系統商「上架費」
爭議:
依照TBC說法,以前民視透過代理商談的合約,
是不付授權費同時TBC不收上架費,
應該能理解成用新聞台的授權費去抵兩個垃圾台的上架費。
現在民視自己和TBC談,要求TBC付授權費,
如果照以前合約走,授權費和上架費是用互抵的,
今天民視你說不抵了,要跟TBC拿授權費,
那TBC和民視拿那兩個垃圾頻道的上架費也是天經地義的事吧?
依照民視發出的聲明 #1QyS8Tul (Gossiping) 第二點看來,
民視堅持自己賣新聞台送垃圾台,垃圾台並沒有收錢,
每戶2元是新聞台單售價格,剩下的兩台是贈品,
但通篇皆未否認TBC所述「要求三台一併上架」之言論。
照目前新聞看下來,民視就是要TBC出新聞台授權費,
剩下兩台垃圾台的上架費也請TBC自己吞下去,ㄎㄎ。
以上言論包含我自己的看法和鄉民的推論及整理。
雖然照目前為止兩方說法看來,誰對誰錯應該很明顯,
但或許後面出刊的新聞會有關鍵轉折,所以也建議暫時別妄下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