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馬桶產子淹死 未婚媽:沒懷孕是大姨媽來
3.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39歲劉姓未婚媽媽去年4月投宿台中一家旅社期間,在廁所產下一名男嬰,不料男嬰掉落馬桶後,劉女竟未理會,隨即退房離開,任由男嬰在馬桶水內窒息而死。劉女辯稱只是月經來,沒生小孩,但台中地院認為她當時還知道處理血衣褲,應知自己生產過程,只是因罹患思覺失調症,導致辨識能力降低,今依《家暴法》殺人罪減刑輕判她3月徒刑,緩刑2年期間交付其兄長保護管束。
去年4月26日清晨4時許,台中新家旅店報案指稱,清潔人員整理一間房間時,發現床單、浴室內都是血跡,馬桶被血水滿溢堵塞,內有一疑似嬰兒的物體,上面浮著衛生紙。檢方調閱監視器找到劉女,查出當天一名陳姓中年男子在台中「東協廣場」搭訕劉女後,買食物給劉女吃,再帶她到附近的新家旅店投宿,因擔心遭非議,而以不實姓名登記投宿,並在上午8點多先行離去,劉女則到下午4點才離開。陳男到案供稱當天看劉女可憐,肚子大大的,很像是懷孕,才帶她去旅店休息,還買東西給她吃,陪她約4個小時,2人沒有發生不軌行為。劉女則辯稱自己是處女,不曾有過性
行為,不可能懷孕生產,還說「那天是月經來,所以肚子脹氣、圓圓的,只是吃太飽上個廁所,不是生小孩。」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劉女精神狀態正常,也沒有產檢記錄,男嬰DNA比對確實與劉女相符,認定劉女明知腹痛即將臨盆,卻未前往醫院待產,反而蹲坐馬桶生產,導致36周足月的男嬰活產後,浸泡於馬桶水中過久而窒息死亡,顯有殺嬰犯意,因此依母親於生產或甫生產後殺害子女罪將她起訴。但法官調閱劉女病歷,發現她罹患思覺失調症,領有重大傷病證明,6年前離家出走後,未再治療,因此認為她長期受精神病干擾。不過法官也認為,劉女產後懂得處理惡露,顯然
清楚知道自己生產過程,但考量她辨識行為能力降低,致男嬰在馬桶內淹死,因此減刑輕判,並交付其兄長保護管束。(鄧玉瑩/台中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509/1350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