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770808 ()》之銘言:
: 新北市汐止區公所女課員王玉升2008年檢舉時任汐止市長黃建清涉祭祀公業弊案,讓黃被
: 法辦,成為肅貪女英雄,不料事後她被控如法炮製勾結土地仲介與「祭祀公業保儀大夫」
: 管理人蔡宏昇合作,王女索賄2億餘元,核准祭祀公業賣地,最後收取4000多萬元,被外
: 界稱為「最貪女課員」。士林地院先前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王玉升13年,其餘2名共犯
: 被判12年6月不等。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王女收佣時並未承辦祭祀公業相關業務,所以
: 沒有觸犯檢方起訴的「違背職務」收賄等罪,今逆轉改判王女等人全部無罪,檢方還可上
: 訴。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09/1350371/
等等
我國實務不是已經採實質影響力說了嗎?
怎麼現在又變成形式職權說?
這可是最高法院開了好幾次法官會議 搞了好幾次的決議
才得來的結論呀
怎麼會這樣 我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