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突發中心張沛森/桃園報導
仲介女高生10萬賣初夜 離譜女教官判3年半
1名官拜少校、月薪至少6萬元的江姓女教官(43歲),2015年在桃園某私立高中服務的時
候,欲以10萬元代價媒介校內女學生和黃姓富商性交易。女教官離譜行徑被女學生父親獲
悉提告,日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3年6月徒刑。
檢警調查,女教官為替富商找學生性交易賺取「媒介費」,3年前先找上一名女學生遭拒
後,竟詢問女學生是否有同學願意做「那個」?並透過該名女學生找上當時未滿18歲的另
一名女學生同意援交。2015年9月21日中午,女教官約女同學到中壢一家餐廳和黃姓富商
見面,經黃詢問女同學年齡,獲知她未滿18歲,並檢視她的身分証後,即向女教官表明不
會與未成年的少女性交易,隨後交付女教官和女學生各3000元及支付用餐費後離開。
案經女學生的父親獲悉後提告,女教官坦承安排女學生和富商見面,試圖媒介性交易,但
稱並不知道女學生未滿18歲,可是法官認為,她身為該校女教官,當可輕而易舉地調閱女
學生的個人資料而發現她未滿18歲,日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3年6月徒
刑。
校方表示,事發後女教官被以人地不宜調離學校,至於2名女學生也已畢業了。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10/1351051/
5.備註:好險富商還知道要看身分證..不然會順便被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