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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賄30元標準要改? 檢察官:買票都300元起跳
新任檢察總長江惠民擬討論行之有年的「30元上限」查賄標準,事實上,物價飛漲年代,
南部地區辦案經驗豐富的檢察官認為30元太低,可參考「買票」至少300、500元起跳的行
情,重訂標準。
「很久沒辦『30元』的案子」檢察官直言,實務上偵辦交付賄賂的賄選案,須證明收賄者
確實足以動搖投票意向的對價關係,才構成違反選罷法,一般人幾乎不可能價值卅元就被
收買,近來偵辦都以現金買票、宴席或招待免費旅遊為主。
檢察官也認為,查賄會將涉賄物品的「性質」、「價格」納入判斷,例如在選舉期間常發
送印有候選人名字的帽子、夾克,價值可能超過30元,但性質偏向文宣品,選後不一定會
常拿出來穿戴,但若「東西本身用途大於選舉宣傳效果」,嫌疑就很大。
而綜觀目前被起訴、宣判的賄選案件,買票行情受競選的職位、選民人數及選區激烈程度
影響,至少一票300、500起跳,也可能上千元,檢察官認為若重訂查賄標準,可參考此數
字。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30870
訂30元是因為一票補助30元
你用超過30元的成本去收買人心
邏輯上日後就有可能用其他不乾淨手段回收吧
跟行情有關?
難道以後每年調3%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