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yer1998 (闊)》之銘言:
[del.]
: FB內容:
: [深夜文]
: 我對基督教沒有太大的研究,只是我很好奇基督教徒不能婚前性行為,如果結婚開箱後發
: 現快軟短小套餐全中,卻又因為信基督教不能離婚,那要怎麼辦啊?
: 禱告讓自己清心寡慾嗎?
婚前性行為只是滿足自己的性慾,沒有愛。
兩人之間的婚姻關係,不是只有性,應該有愛。
因為愛對方而限制自己的慾望,守護對方的貞操,等到婚後才有性行為,就是愛。
而這樣的婚姻才可以忍受各種考驗,讓兩人永遠相愛。
相愛的兩人的婚姻是向神的約定,兩人在婚禮中向神宣誓:
從今天起,不論好壞、貧富、生病、健康,我將愛你、保護你,
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遵照神的命令,我將忠心於你。
如果只在意對方的性能力,只會將兩人的親密關係變成買賣,
而且也把自己變成買賣。
貪求性慾,如同嫌貧愛富,如同崇拜神創造的物,都是神看為不義的事。
美國最高法院認定同性戀情侶可以舉行婚禮的理由,也是以神教導的道德真理,
論證同性戀情侶應該接受婚姻的保護與約束。
求神憐憫我們犯錯,感謝神保守我們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