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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釀353死傷 高市府秘書長遭判4年10月
2014年7月31日深夜高雄發生嚴重氣爆,一瞬間,高雄市前鎮區凱旋、二聖路等處馬路炸
開、房屋炸毀、烈焰吞噬街頭,成為人間煉獄,造成32死321人輕重,檢方偵結認定李長
榮化工鏽蝕導致輸送的丙烯外洩,為釀災禍首,依業務過失致死等5罪起訴榮化董事長李
謀偉等9人,及現任高雄市政府秘書長趙建喬等3公務員,共12人,高雄地院歷經3年多審
理,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趙建喬等3人4年10月徒刑,榮化公司李謀偉等6人4年徒刑,
華運公司工程師陳佳亨等3人4年6月徒刑。
2014年7月31日深夜,高雄市前鎮區凱旋、二聖路等處發生嚴重氣爆,多處路口陷入1000
度高溫的火海,轎車炸飛到民宅屋頂,救災的消防車也陷落被炸開的路面壕溝,造成300
多人死傷,其中有多名警消因公殉職,是國內有史以來最嚴重的公安意外。
同年12月高雄地檢署偵結認定,氣爆肇因於23年前高市府在現今的凱旋、二聖路口設下水
道箱涵,明知現場有中油、中石化、福聚所屬3石化管線併排,卻未依規定遷移而讓管線
被包覆在潮濕箱涵內;多年後李長榮化工取得管線所有權,卻長年未檢測維護,導致管線
鏽蝕,案發當天華運藉管線運送丙烯給榮化大社廠時大量丙烯從鏽蝕處破口外洩,現場人
員又處置不當引發氣爆。
檢方偵結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的12人分別為:榮化董事長兼總經理李謀偉、大社廠
廠長王溪洲、操作領班李瑞麟、控制室操作員黃進銘、值班組長蔡永堅、大社廠工程師沈
銘修、華運領班黃建發、控制室操作員洪光林、工程師陳佳亨,以及案發時任市府下水道
工程處負責監工與驗收的公務員趙建喬、邱炳文、楊宗仁。
另時任高雄市長的陳菊、副市長劉世芳、消防局長陳虹龍、環保局長陳金德、勞工局長鍾
孔炤等人被控廢弛職務釀成災害部分,檢方則以查無疏失處分不起訴。
法院審理本案期間,氣爆災民自救會與高雄市政府、榮化及華運公司積極協調和解方案,
先在2015年氣爆案滿週年前夕由高市府、榮化及華運簽署三方協議,先由榮化給付每位罹
難者1200萬元和解金,判決確定後三方再依比例分擔;65名重傷者部分,也在日前完成其
中63人的和解,創下國內重大公安意外在肇責判定前和解達成率的新紀錄。(王吟芳/高
雄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511/135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