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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配偶請求權遭曲解 尤美女轟以訛傳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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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
年金改革納入離婚配偶請求權,遭到國民黨立委曲解,
還宣稱這會創造每2年就換配偶的新行業。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反駁,這是「民法」在2002年通過剩餘財產請求權,
在實務上雖法院有過判決,但法未明文規定而需要納入,不要以訛傳訛、惡意曲解。
去年在審查公教年改時,納入離婚配偶請求權,軍人年改也比照納入。今日立法院外交及
國防委員會在審查軍改相關條文時,國民黨立委紛紛提出質疑。
國民黨立委呂玉玲表示,有很多公、教都在抗議,這必須刪掉;如果是離過2次婚,那要
怎麼分?
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質疑,只要結婚2年就可以請求,這是鼓勵結婚還是離婚?是否會創造
出每2年就換配偶的新行業?
尤美女反駁,沒想到立委居然對於法律這麼陌生,還惡意曲解。他指出,「民法親屬篇」
在2002年通過剩餘財產請求權,讓離婚的雙方在離婚時,就剩餘財產,多的要給少的;因
為夫妻同甘共苦,很難區分婚姻期間的財產是誰賺的,分開時就應分配。但若其中一方沒
貢獻,譬如家暴,請求權就可以降至零。
尤美女指出,有些夫妻離婚時沒有財產,只有退休金,有一方在家相夫教子,並非沒有貢
獻;因為德國、日本都納入,所以這次年改才放進去。她說,雖然實務上有判決年金可以
分配,但因缺乏法律明文規定,現在納入各項法律內,就要兩個體制都能請求才請求。若
是離婚配偶有兩個以上,就依照婚姻存續期間的佔比,如同贍養費一樣。
她希望大家不要以訛傳訛,最後還是要看法院的裁判。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認為,若未釐清爭議前,台灣不配進步立法。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21640
5.備註:
假結婚的行業這幾年還嫌少啊? 更不提現在好像也有女兵?
柯志恩這句台灣不配進步立法也是夠一絕了 看來還是國民黨最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