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屬部分是眷屬的部分
而不是部分眷屬
也就是說當次整筆支出費用分為
1.公司人員部分
2.眷屬部分
前者預算來出,後者則是自費
應該這樣解釋才正確
我是不是認真了?
※ 引述《verydolungbe (小小邦)》之銘言:
: 眷屬,則部分自費參加。
: 這不就是說部分眷屬是自費 部分不是自費是公費嗎?
: 中文博大精深 不是你們DPPer可以懂的
: 句讀放哪邊就是考驗中文造詣的時候
: 段宜康快道歉下台好嗎?
: 高雄人就是需要韓國瑜這種檳榔嘴“氣口”的市長才搭好嗎?
: ※ 引述《shigenogoro (我只投直球)》之銘言:
: : 段宜康隨即將北農簽呈細節曝光:「各董監事之團費及隨行人員由本公司相關預算項下支
: : 付,眷屬部份則自費參加。」指公司核准公假公費隨行人員,明明只有董事長、總經理和
: : 其他5名員工,問韓國瑜「眷屬部分則自費參加」這幾個字是寫來騙小孩子的?問「這筆
: : 帳,您當總經理的北農公司是怎麼核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