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從未扶養母親、每晚吃母親煮的飯 卻告老母要求扶養費
3.完整新聞內文:
謝姓男子住在父親名下房子,中午工廠提供便當,晚上吃母親煮的飯,名下財產超
過百萬,每月均有收入,從未給母親扶養費,卻提告主張因傷影響工作,屬於不
能維持生活者,要求母親每月給付扶養費5千元;母親出庭表示三個孩子都沒給她錢,
現在還要工作養活自己、煮飯給兒子吃,新北地院判決謝敗訴。
38歲謝姓男子提告主張,過去他因頭部外傷併疑似瀰漫性神經軸損傷,嚴重影響工
作能力,現在僅能從事簡易回收工作,月領數千元薪資,屬於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
生能力者;他曾向新北市三重區公所申辦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然因加計母親財產所
得後超過標準,因此無法獲得補助。
謝表示,他未婚、沒有子女,63歲王姓母親是法定扶養義務人,對於不能維持生活
而無謀生能力的兒子負有法定扶養之義務,他依法請求母親按月給付扶養費5000元
到他死亡為止。
王姓婦人出庭證稱她年紀已大、身體狀況不佳、病痛纏身、眼睛又不好,沒有錢再給
兒子;她生下三名子女,但子女都沒有給她錢,她現在自己從事家庭成衣代工,每
月收入僅1萬6千元。她煮飯時,兒子都會過來吃飯,不知道自己還能工作多久,兒
子現在自己能夠賺錢,還請求她給扶養費用,並不合理。
法官檢視謝姓男子提出的醫院診斷證明書、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職
業輔導評量總報告、相關資料等,謝現在住在父親的房子裡,母親沒有同住,謝在庇
護工場一個月收入有6千元,晚上撿資源回收一個月約有5、6千元,因此謝每月約有
1萬2千元收入。
法官指出,謝自承早上自己買東西吃,中午公司有便當,晚上吃媽媽煮的飯,且名
下有田賦一筆,財產總額為105萬餘元,每月收入完全足夠生活所需,顯非不能維持
生活;因此謝請求母親每月要給付扶養費5千元,並無理由,應予駁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138933
5.備註:
......
作者:
brella (府城嚴選臭懶趴)
2018-05-12 21:39:00台男下限
作者:
LoveMoon (我不是魔獸三國作者.....)
2018-05-12 21:39:00XDDD
作者:
yufat (barca)
2018-05-12 21:40:00說個笑話 養台男防老
作者:
popo889 (雞蛋糕)
2018-05-12 21:42:00105萬的存款也贏過很多人了
作者:
qama (G.M.T.)
2018-05-12 21:43:00我告訴你另一個世界線:"我每月有給5000,就算有扶養囉~""我覺得你不會/不應該/不可能 花超過5000""現在我已經給了 我不欠這個家甚麼囉^________^"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5-12 21:44:00有人搞錯了...是財產總額 105萬,不是存款105萬105的話,那塊田不大,頂多一分多到兩分吧
作者:
jupto (op)
2018-05-12 21:47:00這是被寵壞的吧 台男也能養成公主 厲害啊
作者: ISbn94 (ISbn94) 2018-05-12 21:50:00
超誇張38歲竟還要63歲的養終生...
作者: oda55 (麥田投手) 2018-05-12 21:53:00
拉機呀。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8-05-12 21:55:00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