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吞掉確實是好管理許多,前提是要在通訊跟交通很發達的時代。
別說朝鮮,光距離京城有些距離的地方,不用輪調的高官基本上就跟土皇帝一樣了。
宋/明時期的知府(或稱府知事)執掌府的戶口、賦稅、錢谷、獄訟,邊境地區的在政治和
軍事權力上更大些。
今天對中原皇帝而言,朝鮮小弟做得好好的,錢跟女人都有乖乖給,何必做掉換上一個官派
的土皇帝?
若說稅收,要知道以前的稅收效率其實很差,以明朝的國家財政來說,有很大的程度上需要
依靠高稅率的地區來補足低稅率的地區或是收稅成效差的地區。而且以往徵稅也不是直接送
交中央,是從地方開始被各級官員層層扒皮最後才到中央。
設想一下朝鮮如果置縣,那金錢收入方面雖然看起來收到了比較多的錢,但是搞不好被層層
扒完後根本差不了多少,而這樣一筆收入還要扣除出兵征朝的費用,可別忘了隨朝為了打高
麗打到國都滅了。
當然,皇帝可以用強硬的政治手段去遏止中間官員將稅收納入自己口袋情況發生,但是這樣
做勢必得罪到該官員與政治派系。雖然皇帝握有絕對的權力,但是如果要跟底下文武百官的
派系對著幹其實也討不到什麼好處,甚至可能會降低國家施政效率等等。
說了這麼多,今天放任一個傀儡王在邊境,要錢有錢,要女人有女人,而且給的錢還是說好
多少就多少,那對中原皇帝而言何必花大錢出兵征服這個地區然後養一個土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