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傳裸乳照讚小王「你X我492次了」 綠帽夫

作者: FakeGPS (一次就上手)   2018-05-13 08:54:08
其實要這樣判也是可以
重點是司法的標準要一致啊
不能說這個要有直接證據才有罪
然後另一個性侵的沒有直接證據
從簡訊就定罪
還有很多幸好有監視器的
法官也自助餐?
司法不是要有可預測性嗎
法官的見解都不統一
上法庭跟俄羅斯輪盤差不多
作者: AustinRivers (我盡力了Q___Q)   2017-05-13 08:54:00
法官心證無敵啊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8-05-13 08:56:00
你要不要去讀一下法條再來屁話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18-05-13 08:57:00
是檢察官那一關就過不去唷 ,大概不想成為案例 ,之後變成屠刀砍自己吧
作者: b2202761 (嵐水滴)   2018-05-13 08:58:00
麻煩你也用判決書再來對比,新聞隨便寫你就信?
作者: justwater (halfwater)   2018-05-13 09:01:00
還沒進法院門口就被擋了啦 ,到底有沒有在看還在那邊法官 、判決書什麼的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8-05-13 09:04:00
我認真覺得你再去讀書 不要把自己的以為當真理真的出去會很丟臉的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8-05-13 09:05:00
現在一堆台女司法官考試後直接就任的,台南剉著等~~有多少是仇男的,一定很多差別待遇,美國都要10年律師經
作者: max006 (寂靜的歌聲)   2018-05-13 09:06:00
他講的是司法統一見解
作者: newstyle (人生不要有遺憾)   2018-05-13 09:06:00
歷然後經過遴選才有辦法當法官...
作者: jungle01   2018-05-13 09:27:00
請問你懂法律的行話嗎?性交與姦在法律上怎區別上面某樓叫你去看法條 你回陪審 回完全不相干的東西搞不好你連民事判決與刑事判決都不會分叫你看法條就是叫你看條文內容是“姦”或“性交”是明訂的東西到底干陪審什麼事
作者: brokenback3 (3)   2018-05-13 09: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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