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ystage (亭)
2018-05-13 15:09:35如果只想要解決約聘僱回鍋,
不動制度,那本題無解啊。
正常做得好的會因為熟悉業務續聘,
而技術上無法知道這人是做得好,
還是因為關係好被聘任。
然後依效率性,
也不可能強制一年換一批人,
員工訓練三個月業務磨合,
事情都不用做了。
所以要馬從頭根治,
應徵機構及其直屬長官,
有三等親者不得應徵。
以現在沒違法,
不代表以後不會違法的態度來懷疑所有員工,
大概可以解決八成的靠關係。
這制度好嗎? 我是不太喜歡啦。
另一個是正道,現況卻是做不到。
就是所有長期重覆的約聘僱都開正職缺,
好好提撥人家的退休金跟計算福利。
辦得到嗎?
目前看來太難了。
所以,目前本題無解,
大家還有沒有別招可以用的?
提出來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