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8-05-13 18:43:39民事訴訟金額超過500萬元 修法「強制律師代理」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民事廳日前公布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未來訴訟價額超
過500萬元,或上訴金額跟原審判決相差150萬元以上的民事案件,採取「律師強制代理」
制度,並把律師酬金視為訴訟費用的一部分;駁回再審的確定裁定,未來不得聲請再審,
限制人民反覆提起再審。變革重大,本月將密集舉辦3場說明會,爭取排入立法院本會期
臨時會審查。
去年的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訴訟應採代理人制度,以維當事人權益,司法院銜命修法,今
年2月修訂「刑事訴訟法」,未來進入準備程序的刑事案件一律強制辯護,5月又提出「民
事訴訟法」修正案,高額訴訟採律師強制代理,影響層面深廣。
民事廳表示,民事案件具高度法律專業性,由具法律素養的人代理訴訟,才能保護當事人
權益,經過半年的開會討論,認為訴訟金額500萬元以上、上訴價額與原審判決差超過150
萬元、攸關公益的案件(例如消基會替消費者提起集體訴訟),讓律師強制代理較適宜。
而未達500萬元案件,當事人除可自行提告,也可委託法律系畢業的親屬或專任人員(例
如公司法務)代理訴訟,放寬委託門檻。
當事人可自行主張和解、撤上訴
另外,訴訟程序常被批「不重視當事人」,民事廳也修法彌補,當事人未來就算已委託律
師,若想成立調解或和解、撤回起訴、聲請或撤回上訴、抗告等訴訟行為,只要自行言詞
主張即可,不用再像現在,事事透過律師才能提出。
律師酬金列為訴訟費用的一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草案把律師酬金列為訴訟費用的一部分,未來敗訴的一方得負擔兩造的律
師費用,但為了避免獅子大開口,草案也規定酬金上限,初步規劃在2到3萬元之間。
民事廳指出,根據統計,價額逾500萬元的案件有7成委託律師處理,代表當事人對鉅額訴
訟非常謹慎,草案設計目的在於保護當事人,免於「因小失大」的風險。
「無限循環再審」現象走入歷史
草案還修正再審事件,最重要的就是「限制反覆提起再審」,當事人未來若要提起再審,
事由應一次主張,不得分次提起;若法院認無再審事由而裁定駁回確定,將不得聲請再審
,換言之,無限循環再審的現象,將走入歷史。
當事人恐面臨較沉重律師費負擔
台北地院一名民事庭法官認為,法庭現採「當事人進行主義」,法官只審酌當事人提示的
證據,而不說明證據是否闕漏或應補強,因此,鉅額訴訟案件若交給專業律師處理,對當
事人較有保障,但他也不諱言指出,當事人將面臨較沉重的律師費負擔。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24209
5.備註:
也好 省的整天一堆87刁民在那邊濫訴
作者:
op111925 (胖å)
2018-05-13 18:44:00怕律師接不到案子喔? 吃相有夠難看
作者: poeoe 2018-05-13 18:45:00
這是正確的方向 不然自己贏的都打到輸
作者: soil 2018-05-13 18:48:00
正確的方向值得鼓勵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8-05-13 18:48:00這.....................
作者:
CheLiu (劉徹)
2018-05-13 18:48:00這蠻好的吧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8-05-13 18:49:00敗方只抽2~3萬律師費............
作者: elian761 2018-05-13 18:49:00
正確,不懂法律的當事人很難溝通且容易濫訴
靠杯喔 自肥? 媽的念法律真的他媽都是拖累國家的米蟲
沒搞過公司帳目的別鬧了。這不是腦袋好就能處理的....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05-13 18:50:00簡單說 沒錢請律師的窮人去死以後有錢人欠窮人五百萬 完全不用擔心被告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8-05-13 18:50:00打價值500萬以上的訴訟請不起律師哈哈哈
作者: elian761 2018-05-13 18:51:00
500萬以上請不起律師,而且律師費是訴訟費用,由敗訴負
作者: poeoe 2018-05-13 18:51:00
順便避免濫訴也是好事
作者: elian761 2018-05-13 18:52:00
擔,應該還好吧。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8-05-13 18:52:00E大。沒全抽
作者: poeoe 2018-05-13 18:53:00
酬金上限兩到三萬其實太低了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8-05-13 18:54:00稍微大點的官司律師費都快50萬了遑論抽%的
作者:
hosen (didi)
2018-05-13 18:56:00最近律師報酬太少了,強制給律師賺
作者: nildog (nildog) 2018-05-13 18:59:00
500萬金額不請律師的,很多都是來鬧的...
作者:
ynd (世態有如雲變改)
2018-05-13 18:59:00這是防止刁民濫訴亂訴
這是避免某些民眾濫訴亂告,而且也有助於審判效率的提升跟司法資源的合理分配然後,某樓有錢人欠窮人500萬元的例子根本有點矛盾...
作者: KENGOD0204 (斷捨離) 2018-05-13 19:09:00
台灣價值不敢相信,背後收錢關10年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18-05-13 19:09:00讓司法判定與財富 脫軌
作者:
MASAMIFANS (MASAMI NAGASAWA)
2018-05-13 19:11:00不要旨看500萬好嗎 150萬上訴二審就要強制律師代理基本上二審以後都是律師的天下了
可能擔心一般民眾上訴理由亂寫或者根本不寫清楚上訴理由吧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8-05-13 19:13:00請了律師也可能輸啊!
應該說律師可以幫忙過濾掉一些顯然無理由、沒勝算的案件,也可以協助法院釐清整理案件爭點,還有幫忙寫比較精準的書狀,這些都有助於審判效率的提升,長遠而言反而是好事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18-05-13 19:25:00律師太多要幫忙找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