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
按摩女手伸進他內褲 男警下邊一把被握住
2018-05-13 09:42聯合報 記者曾健祐╱即時報導
桃園市張姓、羅姓舒壓館業者雇小姐替男客作俗稱打手槍的半套性交易,去年底謝姓警員
喬裝男客上門,替他按摩的周姓小姐雙手先是在謝肚子游移,再往下摸伸進內褲一把抓住
他生殖器,謝隨後表明身分逮捕羅、張,2人被依法判處5個月。
謝員供稱,當天自己佯裝成男客到場查緝,由羅女引導他到2樓,再由館內的周姓小姐負
責按摩,起初都很正常,後來周的手就從他的肚子中間,由上往下伸到內褲內,還用手掌
撫摸他生殖器,再一把抓住開始上下套弄。
謝隨後表明警察身分,未料周女竟然說「是不小心碰到的」,沒有要替他作半套,但警方
仍依法將負責人羅、張逮捕,周則依社維法裁處。
張男辯稱,自己是舒壓館實際負責人,但有告知小姐不能做性交易,也要求她們簽切結書
,更說性交易是個人行為,他不清楚等語;羅女則說,負責櫃台工作,不知道小姐們再作
半套,2人均矢口否認妨害風化犯行。
法官認為,生殖器是帶有性意涵的敏感隱私部位,在一般女按摩替男客服務時,尤其應極
力避免無故碰觸該部位,以免產生不必要爭議或誤會,經查周女前年6月起就在該舒壓館
按摩,實在沒有無故「不小心」碰到可能。
另外,張、羅先前就已有妨害風化前科,這次又被查獲顯然沒有嚴加管控,審酌店內房間
為拉門,隔音不佳、無法上鎖,並非隱蔽的私密空間,若非2人允許授意,小姐怎仍有恃
無恐不斷幫男客打手槍?
法官不採信其證詞,認定張、羅未管控小姐行為,依共同圖利容留猥褻罪各判處有期徒刑
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3139364?from=udn-catelistnews_ch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