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性侵舉證責任在被告的話會怎樣?

作者: ApAzusa126 (梓喵126號)   2018-05-14 14:47:40
※ 引述《fffffff4 (使用者在線上)》之銘言:
: 根據現在司法的無罪推定原則,舉證責任在於原告
: 但是歐美有些女權在推把性侵的舉證責任轉移到被告上
: 被告必須證明有同意才算無罪
: 這樣會怎樣?
你好,是我,柯南最近真的很會演戲。
扯遠了,這是我覺得女權最鬧的一點之一,之前我看過幾篇文章,他們的脈絡是這樣:
性侵受害者多半是女性 → 女性是弱勢 →所以法律應該保護女性 → 所以應該推定性侵
老實說,前三個拆開來都還算正確,雖然我真的覺得婦女保留名額是笑話,不過這是後日
談了。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學界還有超偏激的,對221(強制性交)中的強暴脅迫採「意思瑕疵
」還三小的理論
就是只要被害者的意思決定有一點點瑕疵,你都有強暴脅迫。
當然這都是笑話了。
女權不明白的,是法治的運作方式。
就像前幾天我看到的一篇,哲學系寫的文章,內容大概就是美國有幾所學校,當中被投訴
性侵的人,只要有性交,就要證明自己沒有性侵。
當中整個在鼓吹這個想法超棒,說什麼舉證很困難,本來就應該這樣。
我相信大家都聽過投票選小偷的故事,我們就用這個故事說明。
被指稱是小偷的A說自己沒偷,可能老師就檢查他書包,沒有又要逼問他把東西藏在哪裡
,問題來了:
A可能就真的沒偷,他怎麼知道東西在哪裡?
而且他只是個被票選出來的小偷,不覺得很荒謬嗎?
對,這個想法本身就是如此荒謬。
舉證責任倒置的想法,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可以接受,但那限於民法
像消費糾紛、公害汙染、醫療糾紛(有爭議)等等…因為被害人幾乎不可能提供證據、被
告才可能有證據(製程、病歷等),加上雙方實力差距,所以我們能接受。
但是刑法上,我大概只想得到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這個本身問題很大的罪章了吧。
更別說現代社會,對刑事被告傷害最大的往往不見得是被告本身
而是輿論。
梁女是、陳星是,他們一個無罪確定,一個證據不足,當初還不是被酸的鋪天蓋地,就算
爭議更大的Kobe,即使他已經無罪確定了,現在看看NBA版
還不是一堆「強暴了」、「英俊」、「統治丹佛」之類的推文?
離題了,我想說的是國家本身。
無罪推定是法治國家的至寶,是用無數冤案的鮮血堆積起來的,保護一般人民最重要的一
章,沒有無罪推定,就沒有法治。
也許女權想說,有很多的「性侵犯」,因為舉證困難,所以縱放,這難道是對的嗎?
我會說,對,也不對,我同意性侵犯應該要接受制裁,然而,如果沒有證據證明他是性侵
犯,那國家又要如何以之相繩?
更何況,這樣單方面的說詞,忽略了另外一群人,他們甚至有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性侵,卻
被提告性侵。
他們不可憐嗎?
而在這兩者之間,又有多少明明是合意性交,事後又被翻臉不認人的?
這些人應該更值得保護,不是嗎?
我沒有時光機,我不會Bites the dust,沒辦法回到當時去看究竟有沒有,而你,自稱被
害人卻提不出證據,我又要如何說,是,被告真的性侵了你?
我不行,沒有一個唸過法律的人,會覺得這可行。
除了造成更多冤案之外,毫無意義。
更何況,對方同意為性交、被強制性交,兩種狀況下,何者嘗試留下證據的可能性比較高

你褲子脫了,手機開了,然後對方打你一巴掌,說「你他媽是不是不信任我」
各位摸著良心說,你難道會他媽的說是嗎?
正因為想搞你的方法很多,讓你無法證明清白的方法很多,所以無罪推定才會如此重要。
直接END的看這句就夠了
會出現一堆防衛機制,後來想想不對的,然後一告就上去了,很遺憾,這種罪名要找證人
太難,要是你剛好又沒有錄親熱影像的噁心興趣,那你大概掰了。
就算你有啦,其實能搞你的罪名還是有點(侵害秘密)。
Only my opinion, not Railgun.
作者: FantasyNova (F.N)   2018-05-14 14:48:00
法醬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18-05-14 14:50:00
耶穌被釘十字架 你怎麼說
作者: Joker3 (丑角3)   2018-05-14 14:50:00
前面的是要說證據說話 文章後面卻變成自己推測 有點可惜
作者: tym7482 (Max)   2018-05-14 14:50:00
一切都是父權主義的遺毒
作者: greyyouth (路人)   2018-05-14 14:54:00
又來一個腦補女權的粉絲
作者: illreal (現在是1:24唷)   2018-05-14 15:03:00
這不是絕對。都靠原告舉證就很難告倒黑心企業
作者: nolovemore (東方朔月)   2018-05-14 15:11:00
那罵馬囧有綠卡的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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