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大要教部速聘管中閔 李茂生酸:這2點優

作者: dreambreaken (小滅滅)   2018-05-14 21:43:13
你先把人擋住不給人上台
然後慢慢找法條
說哪邊有疏失哪邊有問題
如果年底柯P又選上
假設姚文智找到人指證柯P賄選
是不是民進黨就可以講選舉有疏失
然後先不讓柯P上任
要求重選?
民進黨可以繼續不認輸沒關係
年底就知道誰慘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 引述《changbsd (............)》之銘言:
: : 依你所言那中研院的人不用比照嗎?別忘了,就資進黨打的利益迴避影響投票結果
: : 遴選委員中中研院跟候選人的關係更密切,更能影響結果!
: 就算中研院的人也要比照, 那還是一樣的結論.
: 遴選無效, 程序重來.
: 不是因為裡面有中研院的狀況, 就會讓程序變得有效.
: 證明對方也有錯不代表自己是對的.
: : 同上中研院先出來解釋!
: : 基本上,教育部要遴選委員會出來審視時候就是整件事結束的最好時機
: : 教育部有審查,遴選委員一旦說有問題這結果無效,說沒有問題基本上就該發聘書
: : 如果是行政瑕疵也不是管而是遴選委員會,這時候就要台大提精進辦法,
: : 而不是卡著讓依照程序選出來的不上任。
: 我上篇文章沒有扯到管啊.
: 管的問題不在這裡. 再說以目前狀況來看也只能先當作管沒問題.
: 遴選委員會的行政程序出包,
: 按照"程序不備, 實體不論"這個行政法大原則來說,
: 不能透過事後程序外之追認這類方式補正.
: 唯一的方法就是重啟程序.
: : 救濟的法條要用對,你教育部都不敢說違法哪一條法了,怎去提?
: : 管去提說教育部不讓他當校長嗎?這理由你會不會想笑?
: 釋字第 323 號
: : 要找法院先要找法條,現在教育部打死不說法條怎告
: : 我沒看過這種找不到法條的去告的有贏,所以教育部打死不在公文上寫違反哪一條法律
: : 就是因為找不到,亂用一條就準備被告死吧!
: 行政訴訟不以政府所為處分理由是否包括法條為限.
: 簡單來講, 不告就只能當作管中閔他自己放棄權益.
: : 你們不跳針我都覺得奇怪,管或遴選委員違反哪一條法律?
: 管尚未證實其違法.
: 遴選委員會違反"一般法律原則".
: 假如說行政機關不用管一般法律原則, 那教育部不要說打槍,
: 就算直接指定台大校長都是對的囉.
: 照你們說的. 教育部也不用遵守"依法行政"這個一般法律原則啊.
: : 你這個論述也有問題,如果政府機關派的人都沒有權去監督
: : 那派幹嘛?要出席這種會議當然都是被授權的人,足以代表該機關行使決定
: : 另外所謂遴選就是找不同背景的委員去審查後投票,每個人票都是一樣大小
: : 今天你政府單位在遴選可以任意影響結果,那跟官派有什麼不一樣?
: 今天假如政府單位提不出合理的理由, 你這麼說是對的.
: 但今天教育部有拿出理由,
: 台大和遴選委員會的行政瑕疵也就是擺在那裏.
: 假如連程序問題都不能加以干涉, 那跟無法律狀態有什麼不一樣??
: : 你這個說法很資進黨,如果有行政瑕疵的話,要負責的是台大,而不是管,
: : 我接觸過的行政瑕疵是改正而不是否決掉結果,除非有違反法律
: : 而且在辦法內根本沒有提到獨董要迴避,所以遴選委員會才會說沒有問題
: : 今天如果資進黨說有問題,遴選委員會就重選校長,那就是黨意高過一切了
: : 那以後各項選舉資進黨都可以任意否決,要否決先提出違法事證
: : 所以今天台大才會態度這麼硬,可想而知!
: 1. 程序不備, 實體不論.
: 改正的唯一方法就是重啟程序.
: 2. 政府有給理由. 只是你認為法律沒有明文限制就表示可以亂來.
: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不是民間團體.
: 這個"視為行政機關"除了法有明文的部份外,
: 還受到很多法律原則的拘束.
: 3. 台大硬不硬跟他有沒有違法是兩回事.
: 照你這種邏輯, 教育部也很硬, 行為當然合法對吧??
作者: psee (mine?)   2018-05-14 21:45:00
可以 這很民進黨
作者: dogdudu (yi)   2018-05-14 21:48:00
年底會變柯老母投柯一票沒有利益迴避,台北市長拱手讓人.
作者: solid1109 (solid)   2018-05-14 21:49:00
綠:管他的,就是要卡管……瞴你是袂安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