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911518 (拉阿哥)》之銘言:
: 無追索權,以這個風電案子簡單來說,貸款前成立無實質抵押品,有擔保,擔保的是風電的固定資產跟風電營運後的收益,有沒有其它附則我就不清楚了。
: 簡單來說我要開間咖啡廳,跟銀行貸款,我跟銀行說用我的咖啡機跟以後的收益來擔保,銀行可能借你錢嘛?
: 這個CASE跟經濟根本沒關係,最多扯到點財金,在銀行上班或常跟銀行打交道的都知道一般人或企業要靠信用貸款借出大筆金額本來就是很難的事情,一般都要有實質抵押品,比如房子,定存,有價證券,貴金屬寶石,或其它可預期證明的有實質收入的東西當證明。
: 這風電案子將來能不能營利我不知道,但是要承擔幾個風險,一是如果不能及時預期完成,追加的利息成本誰承擔? 第二是如果沒有營利,無法償還的貸款,違約金額誰承擔?
: 第三最慘的是因為股東收手或因為其它不可預期因素造成停建,就是前期投入打水飄,損失誰要承擔?
: 仔細看看放款的銀行是不是公股銀行,私人銀行願意出來玩也可以,以上發生反正就是你我稅金出來擔而已。如果真的可以賺錢,找幾間基金公司聯合銀行,將這個債權轉換成有價證券承銷給小老百姓來買,不是更好?
這舉例實在不倫不類。
風電已經有政府保證收購,只要店開得起來,現金就滾滾而來。你的咖啡廳政府有
保證收購嗎?
有穩定現金流的投資案,只要成本估計不離譜,估出來的報酬率和機會成本比較,
吸引力就出來了。台灣為了發展風電,開出的收購價,幾乎可說「不想做就滾!很
多人在等」。
雖然有人拿慶富案來質疑,但兩者根本不同。慶富是小孩玩大車,一家以漁船為實
績的小造船廠,竟然能拿到大標案;而風電幾乎都是國際大廠。而且慶富吃完這餐
就沒了下餐,風電風就在台灣海峽吹,二十年後風還是在台灣海峽吹。得標廠商只
要穩穩做完,有二十年的現金流,和更強大的實績,實績又能在其他的風場招標上
換成信用。
要質疑政府對風電太優惠,是價值取向。但要用咖啡廳來質疑融資,是把銀行當成
當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