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nice1998 (Janice)》之銘言:
: 性行為只同意1次!女怒告男子性侵
: 編輯 方佳琳 報導 TVBS
: 台北市一名27歲女子上月與男性友人聚餐喝酒,事後被對方撿屍帶回飯店性侵,女子隔天驚
: 醒後大罵男子的行為「與李宗瑞有何不同」,並說若要發生性行為,應該在她清醒時說同意
: 才可以進行,而男子聽聞後馬上再問「現在清醒了,那可以炒飯嗎?」接著兩人又再發生第
: 二次性行為,事後女子到醫院檢傷,並直奔警局指控雙方第一次性行為非自主意願,提告男
: 子性侵。
: 據《蘋果日報》報導,被害女子為了工作技能因而到補習班學習第二外語專長,並在班內認
: 識32歲邱姓男子,事後邱男傳訊邀約女子到東區一間高檔西餐廳用餐,席間兩人相談甚歡,
: 點了一瓶白酒後,又再追加一瓶紅酒,不料女子不勝酒力而醉倒,邱男趁機將女子帶至飯店
: 內性侵得逞。
: 女子隔天凌晨清醒後,發現邱男壓在自己身上,立刻推開對方並痛罵「在我意識不清醒時做
: 這種事,你與李宗瑞有何不同」,邱男自知理虧因而陷入沉默,接著女子向男子表示,「如
: 果要炒飯,要在我清醒時我才同意」,沒想到男子聽聞後,立即反問「現在清醒了就可以炒
: 飯嗎?」
: 女子為了不想成為性侵被害人,因此同意發生第二次性行為,並在結束性行為後隨即到醫院
: 檢傷,再持相關證明文件至警局提告,女子供稱自己跟邱男發生第二次性行為,是要證明第
: 一次性行為是在她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因此指控邱男性侵,警方事後傳喚邱男偵訊後,並
: 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
: https://news.tvbs.com.tw/fun/906032
我在想說
以後會不會有以下這種性侵案例
台北市一名25歲女子昨日(14號)與男性友人聚餐喝酒
在餐廳的浪漫氣氛與酒精的催化下
意亂情迷的狀況下跟男性友人回飯店吃炒飯
但吃到一半時
女子突然想起男友對她的種種過往
當下就消了吃炒飯的慾望
不想吃了
但邱姓男子吃炒飯吃的太激烈
一直沒法開口讓他不要吃了
雖然男子在開始時有經過她的同意的情況下進行
但不代表過程中也有經過她同意繼續行為
男子並沒有詢問就持續進行
動作也太激烈使她無法開口
故指控邱男性侵
警方事後傳喚邱男偵訊後
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