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產業外勞符合3條件 享類國民待遇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15)日宣布《新經濟移民法》規劃方向,中階外籍技術人力留台入法
,鎖定產業及社福外勞,凡在台工作滿6年,且通過取得相關證照,新一份工作月薪分別
達41K、32K即可享有類國民待遇。
國發會主委陳美伶說,目前我國產業界中階技術人力缺口共計12萬人,在台產業外籍移工
則有10萬人,若企業經嘗試仍招募不到人力,才可據此申請外籍人力,不過需符合41K的
薪資門檻。
經企業招聘成為擁有永久居留權之產業及社福外勞,還需在台連續居留7年,且平均每年
在台待滿183天,並符合薪資門檻後,使得享有就業保險、勞工退休制度、育兒津貼及托
育補助等類國民待遇。
產業外勞薪資門檻以技術員、機械操作及組裝人員等產業人力,平均總薪資第70分位41,3
93元為標準;社福外勞則以健康照顧人員平均總薪資第70分位32,000元為標準。
(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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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59K,又是施俊吉口中來拉低平均薪資的外勞
國發會主委從勞基法修惡開始就在幫資方說幹話還有指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