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kumi (mokumi)
2018-05-15 22:53:01其實不需要質疑為什麼版上會特別針對誣告
且限定在「性侵誣告」這塊
因為這對男性來說 女性要對他造成最大的傷害大概就這個了。
當工具人之類的都還是自己可以不要繼續當 可以控制的
不過對誣告性侵這塊來說 男生會覺得只是作一般日常的活動 卻會受到那麼巨大的傷害
會特別在意是可以理解的
女生 也是會特別留意性侵案之類的 認真看受傷害的過程 也不過是希望多看一些 多了解
一些 好讓自己盡量避開危害
只是覺得新聞中 大部分的本來就雞掰人
她們根本心知肚明自己是在誣陷他人
她們還害真的受害者會受到他人質疑
不管男女都賭爛
扯到女權的部分大概就是 古早時代 被性侵是很丟臉的事 所以比較少女性會拿這個當武
器
現在女權高了 就算被性侵也比較不像以前受到那麼大的責難了
就被壞人利用了!
如果覺得是誣告性侵女權高漲的後果 所以要削弱女權
所以要回到被性侵就要去自殺的年代嗎?
這樣對好人公平嗎? 為什麼因為這些老鼠屎就要降低女性地位呀? 其他人有做錯什麼事
?
作者:
carnie 2018-05-15 22:54:00這篇在講什麼啊 誰可以翻譯一下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8-05-15 22:54:00推這篇說出事實
作者: molle 2018-05-15 22:55:00
我覺得她們是真的會有害人被質疑的效果 但更多是本來就會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8-05-15 22:55:00
對沒錯 但是這社會就是這樣 由此可見台灣的男女性別觀還是落差很大 了平衡這落差 我含辛茹苦在八卦 有關台男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8-05-15 22:56:00linda好棒,晚餐吃啥!
作者:
carnie 2018-05-15 22:56:00我覺得在誣告新聞下面地圖砲台女的比較可惡啦地圖砲台女唉還加個母豬的更是噁心(本人堅持母豬屬於性幻想詞彙)
作者: khst3man (KHS單車男) 2018-05-15 22:59:00
以前關現在啥事?
大不了就照規矩來 性侵案一律用無罪推定辦案了解我在說什麼嗎? 不了解的原因就在於這個邏輯的厲害
作者: linda17a3 (510) 2018-05-15 23:01:00
性侵案何時是用有罪推定來辦的?這樣就不會有證據不足不起訴的問題了。
作者: cynthiajul 2018-05-15 23:03:00
不認同女權的部分,台女覺得性交吃虧是父權的貞操觀念,所以應該倡導台女想%%%就要像台男一樣坦蕩蕩才能喝止這種歪風!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8-05-15 23:05:00給力你在說啥
#事後越想越不對勁 就是在酸這個性侵案要成立 1.有性行為 2.非合意然而非合意這一點幾乎沒辦法提出證據因此法律在性侵案的非合意上面常常不是以無罪推定辦案
作者: molle 2018-05-15 23:12:00
無罪判決不合自己的意就說法官保護壞人 有罪判決不合自己意就說法官有罪推定 看到膩了
笑了 所以就拿出非合意的證據啊 除了李宗瑞那種案子基本上我很少看過非合意有證據的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8-05-15 23:14:00是沒必要推到極端啦,不然我們也可以說你沒有證據證明你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8-05-15 23:15:00#metoo就是女權搞出來的活動 叫她們管管亂象也是情理之中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8-05-15 23:15:00撿屍當下看起來沒反抗,但你又沒問過給不給幹
作者: molle 2018-05-15 23:15:00
我並沒辦案 是能拿什麼給你? 若法院判決不合法 可不要放過法官喔
所以了 你說的這件事情就是女權造成法律在這部分的模糊如果有人濫用這部分的女權 你認為...這是沒問題的?社會是流動的 要談女權之前要先明白這一件事
作者:
Juder (米腸)
2018-05-15 23:22:00性侵誣告這件事,最有名人的當屬井上小百合了(御殿場事件)而且她是100%的安全下庄
作者: molle 2018-05-15 23:23:00
性侵案件之所以有這問題跟女權無關啊 牽扯到主觀感受的事情基本上都很難證明 各罪的故意過失也都是各種推論 人心隔肚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8-05-15 23:25:00這裡沒人真的支持#越想越不對勁 吧,本文應該是說1.這是過渡時期的必然,社會尚未調和,2.誣告是攻擊台女最有效的手段,因為比真正的犯罪台男會輸:P (請看回文有整理發生時間,這些案件的跨度事實上好幾年,只是在同個月被發出)
作者: molle 2018-05-15 23:27:00
結果還有人整理誣告罪的執行統計 台男誣告罪人數還是多1倍
注意那些新聞 舉證的通通都是證明"沒有不合意" 從法律上來說 這件事情有多弔詭 自己去思考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8-05-15 23:30:00老實說證據不足不起訴/無罪,跟誣告有點差距
作者: molle 2018-05-15 23:30:00
如果檢察官沒先提出一定程度的證明 根本輪不到被告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8-05-15 23:31:00還是我有誤會你說的話,現在頭腦有點昏
應該說濫訴跟誣告搞錯惹台灣好像沒濫訴罪喔 國外的話有
作者: molle 2018-05-15 23:39:00
我覺得真的在意性侵誣告倒還好 有些讓我覺得還有其他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