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醫院及居家看護這個職業,在《國際職業標準分類(ISCO-08)》中,代碼是5321到5
322,這不是中階技術人力,這是基層技術人力。
ILO(國際勞工組織,屬於聯合國勞工事務專門機構)官網說明下載(英文版):
https://tinyurl.com/y99us5zx
在這份文件中,職業代碼是3開頭的,才是中階技術人員。
台灣也有參考ISCO-08來修訂我國的職業標準分類,一樣,職業代碼3開頭的是中階技術人
力,官網快速查詢(非下載):
https://tinyurl.com/y9ql2usf
台灣若真有長期引進基層技術人力(如看護)的需求,其實可以開放社會討論利弊。
但就事論事,看護確實不是中階技術人力,不知為何新聞會這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