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鬆綁!外勞工作6年以上 可永久居留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8-05-16 05:01:10
帶風向辛苦囉
很可惜
聯合國一直拒絕台灣加入
所以台灣沒必要完全服從聯合國的規定
來看看台灣政府的規定
第10次修訂(105年1月)
https://www.dgbas.gov.tw/ct.asp?xItem=38933&ctNode=3111&mp=1
https://www.dgbas.gov.tw/public/Attachment/51230162221KI9NIEKP.pdf
代碼8703居住型老人照顧服務業
屬於 Q 分類 醫療保健及社會服務業
並不是最低階的工作喔
不然告訴我醫生是低階工作嗎?
有問題可以問以毛治國的毛治國
※ 引述《todao (心裡有數)》之銘言:
: 台灣的醫院及居家看護這個職業,在《國際職業標準分類(ISCO-08)》中,代碼是5321到5
: 322,這不是中階技術人力,這是基層技術人力。
: ILO(國際勞工組織,屬於聯合國勞工事務專門機構)官網說明下載(英文版):
: https://tinyurl.com/y99us5zx
: 在這份文件中,職業代碼是3開頭的,才是中階技術人員。
: 台灣也有參考ISCO-08來修訂我國的職業標準分類,一樣,職業代碼3開頭的是中階技術人
: 力,官網快速查詢(非下載):
: https://tinyurl.com/y9ql2usf
: 台灣若真有長期引進基層技術人力(如看護)的需求,其實可以開放社會討論利弊。
: 但就事論事,看護確實不是中階技術人力,不知為何新聞會這樣說。
作者: x001611 (x001611)   2018-05-16 05:05:00
台灣政客常常要台灣遵守無法加入的組織條約 來騙台灣人
作者: PerfectID (完美埃低)   2018-05-16 05:09:00
醫生比看護,黨工邏輯真棒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8-05-16 05:17:00
所以台灣可以自行製造核彈.氫彈囉?
作者: skyyo (魯蛇收集師)   2018-05-16 06:21:00
此文看不懂國際分類 已被打臉 特提醒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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