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個舊聞
陳菊官邸前年電費 2個月12萬
2011年9月9日
監察院調查高雄市政府在凡那比颱風期間的因應作為,由於主要首長都沒有在災害應變中
心,昨天通過對高雄市政府的糾正案,調查過程還爆出案外案,監委發現高雄市長陳菊官
邸電費驚人,2009年的六七月兩個月電費高達12萬元。今天高雄市長陳菊沒有公開行程,
市府發言人則回應表示,市長尊重監察院的糾正案,至於電費的部份,最近也有檢討,今
年的夏季電費已經降到七萬元左右。
高雄市長陳菊爆出官邸電費高達12萬,週五陳菊沒有公開行程,由市府發言人代為出面說
明。高雄市長官邸是兩層樓的建築,總面積約543平方公尺,一樓是客廳和餐廳,二樓則
有三個房間,主要是市長陳菊和一位隨員居住。另外駐衛警室則有兩名員警24小時輪值。
市府表示,監察院資料所列的2009年六七月電費12萬元,是陳菊入住之後用電的最高峰,
經過內部檢討,今年同期的電費已經降到七萬元左右。
即使已經檢討用電,兩個月電費七萬元,對於一般小市民來說還是相當驚人。市府說未來
考慮將24小時駐衛警室的電費分開計算,可以更清楚呈現市長用電情形。會被查出用電驚
人,主要是監察院在調查凡那比颱風時,市府和市長陳菊的因應作為,監院8日也已經通
過對高雄市政府的糾正案,市府則表示,凡那比之後已經檢討災害應變作業,尊重監委的
調查。
記者呂宗芬 陳顯坤 高雄報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190379?NEENO=19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