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八道
根據民進黨的黨公職提名辦法
第六條 凡本黨黨員除另有規定外,入黨連續滿二年者始得登記
為本黨提名之候選人。
柯文哲來不及
除非除非
可以用2018的直轄市選舉辦法
第六條 本黨非執政之直轄市、縣市長之提名如有特殊選情考量,得經
中央執行委員會決議後,另訂方案執行之。
從小英那邊壓下來要中執委決議處理..
※ 引述《cmq29 (cmq29)》之銘言:
: 媒體有點斷章取義,直接說柯文哲掰掰
: 鄭運鵬講得很清楚:民進黨啟動徵召後,被徵召的人選
: 必須是民進黨籍,如果不是,就「必須加入民進黨」
: 所以柯文哲還是有機會,但沒有辦法再搞「白色力量」,必須變成「綠色力量」
: DPP還是沒把門完全關上,球又丟給柯文哲,
: 柯文哲必須表態是否加入DPP,但這面子掛不住
: 而且獲得徵召就算了,若沒獲得,就真的完全GG了
: 玩選戰,真的還是DPP厲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