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六等親以內都不可以,是全世界最嚴格。(民國74年民法修訂)
相比之下,大部份國家連四等親都沒在管的...
不過這要重新解除禁令,恐怕比開放同性結婚還難...
畢竟同性戀/支持同性婚的人口,比表兄妹交往的人口多太多...
人口數就差了一大截...
覺得是很不合時宜的法律...
請大家支持解除表親禁婚的法令,大家說好不好?
※ 引述《weato (洛克非樂)》之銘言:
: 泡湯露奶照網路瘋傳 驚爆豪乳女主角嫁的是表哥
: 無敵小恩恩說,自己目前擔任科技雜誌的編輯,老婆Annie則為甜點師傅,兩人育有2個小
: 孩,一個1歲半,一個3歲。無敵小恩恩也透露,老婆Annie是自己的親表妹也就是舅舅的
: 女兒,這件事情在他的朋友圈裡面都知道,他與Annie在台灣是無合法婚姻關係的,所以
: 當時兩人是在國外登記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