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
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84歲崔姓老翁長期臥病在床,僅有劉姓妻子在旁照顧,臨終前預立代筆遺囑,將
名下所有不動產及現金留給對方,沒想到卻引發子女不滿,怒告後母「騙婚」只為爭奪財
產。桃園地院法官傳喚當時幫忙立遺囑的律師及證人後,認為崔翁並非在神智不清下完成
遺囑,因此裁定有效,4名子女必須將遺產所有權交還給劉女。
劉女表示,自己雖然是第二任妻子又是陸配,但在崔翁生病期間一直在旁照顧,反而是4
名子女不聞不問,丈夫察覺後才會預立代筆遺囑將財產交給她,沒想到卻引起子女不滿,
跑去登記不動產全部分割,讓她感到權利受到侵害,決定提告。
然而崔翁子女卻反駁,表示劉女來台是與他人通謀以20萬元「假結婚」,父親患有失智症
及憂鬱症,她藉此機會詐騙,且遺囑及聲明書有多處筆跡方式不同,可見出於不同人之手
,認為不具有代筆遺囑的效力。
法官傳喚代筆遺囑王姓律師及2名見證人後,3人皆證稱崔翁當時是以口述方式完成遺囑,
由律師及另一名證人擬完草稿後,再次重複給崔翁聽,確認無誤才簽名。法官認為,崔翁
與劉女的婚姻並無違法之處,且預立的遺囑也都符合相關法律要件,再加上崔翁當時並非
處於神智不清狀態,認定遺囑有效,4名子女僅能保留遺產的特留分,並將屬於劉女的八
分之一所有權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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