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他逼老婆玩性愛趴還分享露點照

作者: zzs123344 (愛吹吹)   2018-05-17 12:50:03
1.媒體來源:
TVBS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他逼老婆玩性愛趴還分享露點照 最後卻怒告妻通姦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一名李姓男子在2003年娶了一名鄭姓陸籍小模,但婚後卻多次要求鄭女配合玩換妻性
遊戲,並拍攝性愛影片及私密照,事後還分享在自己所設立的換妻粉絲團。2015年李男逮
到妻子與小王上摩鐵,憤而對妻子提告通姦,高院刑事庭認為李男玩換妻時已同意、縱容
妻子與他人性交,喪失相關告訴權,但高院民事庭卻逆轉判決鄭女與小王須賠償李男60萬
元。
據《蘋果日報》報導,鄭女表示自己24歲嫁來台灣,本以為能過上好日子,沒想到丈夫卻
有特殊性癖好,逼她參加換妻派對,多次與聯誼對象共赴泰國、馬來西亞等地旅行,甚至
強逼拍攝性愛影片及照片PO到他所設立的臉書粉絲團「樂夫妻」,與其他同好分享,造成
2人感情破裂。
鄭女強調,自己是在受不了丈夫控制慾的情況下,2015年9月逃家並認識蔡男,但2人只是
朋友,2015年10月上摩鐵並沒有性交,只是幫對方打手槍,而且丈夫婚後多次帶她參加換
妻活動,縱容她與別的人通姦,可見丈夫完全接受婚姻處於「開放性關係」狀態,顯然已
拋棄配偶權,無權求償。
李男則向法官表示,自己設立「樂夫妻」粉絲團目的是為了「取悅、滿足妻子,增進情趣
」,只在特定場合允許妻子與其他男人性交,就算曾經縱容或宥恕妻子與換妻俱樂部成員
通姦,只能限於這幾次沒有告訴權,不表示自己永久喪失告訴權。
一審士林地院依捉姦事證判處鄭女、蔡男各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但上訴後高院,
高院認為李男既然多次與妻子參加交換伴侶的活動,顯已「概括縱容」妻子與他人通姦,
告訴權已喪失,改判不受理確定。
李男另向妻子及鄭男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一審判決李男敗訴,上訴到高等法院後,
高院認定鄭女與丈夫參加換妻活動與單獨和蔡男開房不同,李男換妻時是同意妻子與知道
的特定男人性交,但鄭女和蔡男上床,李男事前不知情也沒同意,確實侵害到李男配偶權
,改判鄭女、蔡男須連帶賠償李男60萬元,全案確定。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inyurl.com/y9j4mt2e
https://i.imgur.com/uEDccCs.jpg
圖/翻攝自樂夫妻臉書
5.備註:
準備買車票囉
作者: QRIO   2017-05-17 12:50:00
值得學習
作者: rick102233 (rick102233)   2018-05-17 12:51:00
異性戀不意外
作者: sober716 (像大樹一樣高)   2018-05-17 12:52:00
#台男 #異性戀
作者: Julian9x9x9 (Leon)   2018-05-17 12:52:00
越想越不 哦等等是陸配
作者: event1408472 (醒世明燈)   2018-05-17 12:53:00
作者: cruelgentle (Heidelberg)   2018-05-17 12:54:00
作者: ssmmss (冏~~)   2018-05-17 12:54:00
玩開就回不去了
作者: i689tw (cylinlin)   2018-05-17 12:57:00
作者: cancer0708 (你好,我製仗也販劍)   2018-05-17 12:59:00
台男不意外 噁心又變態
作者: zzzelia (波)   2018-05-17 13:02:00
活該
作者: kevinfort (kevinfort)   2018-05-17 13:02:00
又是台男
作者: jceefailurer (阿爸喂)   2018-05-17 13:04:00
新北
作者: raku (raku)   2018-05-17 13:05:00
概括縱容是什麼概念?
作者: lkfg5656 (Brony)   2018-05-17 13:31:00
換妻性遊戲,好羨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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