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台灣用戶應該要跟美日一樣有選擇使用發電種類的自由
每戶都可以決定自己要多少比例的火電、核電、風電、太陽能.....
當然,使用各種發電的後果就由各用戶依照使用電力量來平均分擔
比如使用火力發電造成附近空汙
需要補助附近居民10億/年
那這10億就依照大家使用火電的量下去平均
當然,你如果不想負擔火力發電的汙染成本
不使用火力發電,那缺電時就不要叫
台灣80%幾乎都靠火力發電,不買火電你家是鐵定缺電的
那喜歡使用核電的人
如果發生核災時政府重建時的費用就由所有使用核電用戶來負擔
比如核災重建需要10兆台幣,如果你家使用了千萬分之一的核電量
那抱歉,你家必須支付100萬元
當然,一口氣拿出這麼多錢是有點困難
所以建議增加一個核災保險基金
比如每度核電多+個1~2元之類的,沒發生就按年度回返利息之類的
需要時就從這個基金拿出錢來支付
喜歡使用綠電的那就不用說了
綠電比較貴,支付比較高的電價就是你要負擔的後果
另外區域平衡也是很重要的
台灣一直以來南電北送,這中間的運輸成本卻由全台分擔顯然不公平
北部缺電時從中南部抽電支援時浪費了運輸的電力
這中間的成本應該由北部居民來負擔才對
所以台灣可以按照幾個區域劃分
當由別的區域支援時,該缺電的區域就必須支付比較高的電價
覺得不爽那就敦請地方政府支持蓋新的電廠
台灣雖然有民間電廠,但還是由統一的台電當唯一販賣窗口
我想為了公平性,依照每戶使用電力的習慣來個人化區分是更好的方法
也可以解決大家對於各種電力的爭吵
畢竟個人造業個人擔,你的選擇決定你要負擔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