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三立
2.完整新聞標題:
大逆轉!通譯恐嚇「強姦妳」案 女看護偷手機反告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2018/05/16 16:52:00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外籍女看護在台灣遭遇性侵案,還要被司法通譯性騷擾,甚至被恐嚇:「我要強姦妳!」,網友先前在《爆料公社》PO出影片,指控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去年4月5日受理外籍女看護性侵案時,竟然發生司法通譯胡亂解釋筆錄內容,還疑似出現恐嚇被害人的言論。
網友在內文中提及:「外勞在台灣因華語能力不佳,一旦牽涉司法案件,就需要通譯人員,協助警察偵訊,但中正一分局隨便找一個理髮店男老闆李XX來翻譯性侵案,這樣對嗎?重點是翻譯到『硬起來』說要強姦人,真的是夏夕夏景!」
網友表示,本案是發生在106年4月5日,印尼籍看護小安(化名)慘遭性侵,警方不但吃案,還隨便去火車站附近拉1個理髮店老闆李XX充當司法通譯!筆錄製作到最後時,通譯色膽包天把派出所當「查某間」,拿桌上的杯水對小安說:「妳不喝我給妳的水,我就強姦妳!」,網友也附上影片佐證,並怒斥:「操!明明知道人家是性侵被害人,聽到『凍未條』開口就想『姦』?」
其他網友看完影片後,紛紛留下「好扯…」、「挺到底!這種人真的很可惡!」、「翻譯?是自己編故事吧!拉灑米呀!」等言論,但部分網友亦質疑,為何偵訊影片可以外流,網友則回:「律師從法院調到的影帶,這一切在法院都檢驗過,才知有人當司法通譯還可以在警局說要強姦人!」
對此,中正一分局則表示,此事發生在106年4月5日,外籍女看護因竊取雇主手機,接獲警方通知後到案說明,女看護應訊時態度消極,還反控雇主性侵,直到警方出示雇主住家監視器畫面,她才願意俯首認罪。
至於李姓理髮店老闆為印尼華僑,而且精通印尼語,才會被列入通譯志工名冊,當初警方偵訊時亦告知對方,通譯內容如有與事實不符,需負相關刑事責任,李男知悉並在筆錄上簽名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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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80592
5.備註:
她要偷,你就讓她偷比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