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吐回「黨職併公職」溢領金!國民黨:不負

作者: capsspac (上鎖的房間)   2018-05-17 23:48:03
吐回「黨職併公職」溢領金!國民黨:不負責的做法
新頭殼newtalk | 趙婉淳 台北市報導
發布 2018.05.17 | 15:52
「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問題,日前期限屆滿,銓敘部昨天表示,退休(職)人員因採
計社團年資溢領總金額約2億1932萬元,須在8月10日前返還。其中前副總統連戰、前考試
院長關中、前台中市長胡志強須返還近千萬溢領金。對此,國民黨今(17)天表示,銓敘
部應該去探究當時時空背景下為何制定黨職併公職的法規,而不是現在才來追繳,這不是
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的做法。
立法院去年4月三讀通過「公職人員年資併社團專職人員年資計發退離給與處理條例」,
規定一年內追討「黨職併公職」溢領退休金,上週五(11日)期限屆滿,銓敘部無法如期
討回,只算出270名「黨職併公職」人員,每年共減發1308萬元月退支領。
銓敘部昨也指出,退休(職)人員因採計社團年資溢領總金額約2億1932萬元,必須在8月
10日前返還,若未在期限內返還,將移請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根據去年立法院民進黨團以退休30年溢領總額估算,擔任過民眾服務總社主任的前副總統
連戰「黨職併公職」年資3年8個月,應返還983萬1240元溢領金;併入10年2個月黨職年資
的前考試院長關中,估計溢領1011萬7384元;前台中市長胡志強「黨職併公職」年資10年
,估計溢領865萬1649元。
對此,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洪孟楷表示,「黨職併公職」做法有其時代背景和因素,並且
所有相關行為皆合乎當時法令規定,如今以現在法令來規範過去並做追討,除了不合時宜
外其實也讓人難以接受。
洪孟楷指出,國家的施政應該是一體的,而所有政策如果無法延續,每改朝換代就重新更
動,相信只會讓社會更加動盪。
他說,國民黨一貫的主張還是認為銓敘部應該去探究當時時空背景下為何制定黨職併公職
的法規,而不是現在才來追繳,這不是一個負責任政府應有的做法。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5-17/124697
5.備註:
森77囉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7-05-17 23:48:00
如果吐不出來要抓去關嗎法律還可以溯及既往的?
作者: ANiZan9991 (門務司)   2018-05-17 23:49:00
這種事也能拖這麼久,真悲哀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8-05-17 23:49:00
KMT 跳腳代表事情做對了
作者: PttObba (PTT歐巴)   2018-05-17 23:49:00
KMT一遇到錢 馬腳都露出來了 難怪DPP再爛 KMT都起不來XD
作者: aszxdc12 (小田鼠)   2018-05-17 23:49:00
Dpp真的很棒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05-17 23:49:00
今天你覺得這樣做是對的 哪天政府就會叫你把享受的健保
作者: userpeter (smallmin)   2018-05-17 23:50:00
KMT不高興,代表做對了! ;-)
作者: shineline (綻放陽光)   2018-05-17 23:50:00
吐就吐阿 那個吃法國餐的死母豬也叫牠一起吐阿
作者: u9005205 (seastar)   2018-05-17 23:50:00
當時時空背景就是國民黨要拿錢出來補給人家加利息…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05-17 23:50:00
支出吐出來 一堆蠢吱不知道這嚴重性 只想著整kmt就是爽
作者: hoberg   2018-05-17 23:50:00
阿扁的海角七億就打平了
作者: userpeter (smallmin)   2018-05-17 23:51:00
呵呵呵 護航的水準有點低...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05-17 23:51:00
哪天政府要甲甲吐出領過的所有健保支出大概鄉民也叫好
作者: dostey (Dos)   2018-05-17 23:51:00
估計目前還有數萬民公務員是由 聘員->內轉->正式公務員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8-05-17 23:52:00
廢話 因為那時代根本沒有dpp
作者: dostey (Dos)   2018-05-17 23:52:00
這種黑數 公務員 依舊在公務體系 爽當官 作等領退俸
作者: userpeter (smallmin)   2018-05-17 23:52:00
會叫甲甲吐錢,應該只有KMT執政的政府才會這樣做吧?
作者: Su22 (裝配匠)   2018-05-17 23:53:00
早該追討了,DPP這件事GJ!
作者: userpeter (smallmin)   2018-05-17 23:53:00
當時不對的事,現在把它改好,才是負責任的表現! ;-)
作者: cuteyuyu1130 (cuteyuyu1130)   2018-05-17 23:56:00
userpeter你的水準最低吧!現在綠燈通行,四十年後改紅燈通行然後寄四十年前照片叫你繳罰款。這種事你也能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