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時任: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督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
毛文龍時任:左都督平遼總兵官。袁崇煥是毛文龍的上司
按明代體制:尚方寶劍只能斬殺總兵官品級(不含)以下的官員,若總兵官不受約束,
可持尚方寶劍奪其帥印,削其兵權,暫時關押,再奏請朝廷處置,但絕對
不能直接傷其性命。毛文龍久任官場,當然知道單憑這把尚方寶劍,是奈
何不了他的性命。
所以一般學界的看法,比較偏向認為是袁崇煥突然下手,由於事發突然,讓毛文龍當下
不知所措,整個流程袁崇煥應該有事先操練過,速度非常快,讓毛文隆促不提防,糊裏
糊塗腦袋就不見了,當然這其中袁崇煥假傳聖旨(口諭)增加威力也極有可能。
而「擅殺」這項大罪,也成為 袁崇煥 日後被崇禎皇帝 切成一片一片重要的原因之一,
比毛文龍慘太多了。
※ 引述《UCPTT (我都幫你備份好了)》之銘言:
: 以前都知道袁崇煥有尚方寶劍 可以先斬後奏
: 剛查一下才發現 毛文龍也有一把先帝御賜的尚方寶劍
: 兩個人都有劍 憑什麼是袁崇煥砍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