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大家一下,,這樣做到底有什麼快樂嗎-.-
我先承認因為我容貌長得非常之好,沒見過比我更好的.
所以,我一路走來,遇到無數的女生示好.
但我不會像消防員這樣子濫交-.-
第一個原因是:你們不會覺得傷害別人嗎?
我的個性是從來不想欠別人,所以縱然我有無數次機會,從來也不願意這樣做.
第二個原因是:我不覺得這樣做有什麼意思,,反而覺得很累-.-
我心裡已經有人了,抱著我根本不喜歡的正妹,,就算抱1000個也沒意思.
我只覺得空虛
還是因為我覺得我可以輕鬆做到這種事,,所以我反而不會去這樣做?
※ 引述《leon105 (@@)》之銘言:
: ETtoday
: 找5國中少女「瘋狂洩慾」當性奴!準消防員:我被騙過感情
: 宜蘭一名38歲王姓準消防員受訓期間涉嫌蹂躪9名未成年少女,不僅將人拐回住處性侵,
: 還強拍性愛照片和影片,威脅幾人作為「性奴」持續供他洩慾,其中一人年僅13歲。宜蘭
: 地院審結後,認定王男性侵5名少女犯行明確,依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
: 第227 條等多項罪名,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6個月徒刑。
: 檢警偵辦時,發現王男過去曾在宜蘭某中學擔任行政人員,也曾在社福機構服務,擔任教
: 保員,不過他2016年順利考取消防特考班後,竟在2016年10月起至去年5月受訓期間,透
: 過臉書、Line或交友軟體拐騙多名國中少女上床。犯案時,王男都會採取一貫手法先與對
: 方聊天、交往,再將人帶回住處性侵,並拍下性愛過程,事後給予50到300元不等的酬勞
: 。
: 有些少女不知道性愛過程被拍下,一度表示想分手,不料卻被王男威脅外流影片,只好繼
: 續維持肉體關係,其中一名13歲少女甚至因此被迫上床16次,直到另一名受害少女雙親察
: 覺有異,追問才發現女兒遭長期性侵,憤而在去年6月向警方報案;事後,王男也被消防
: 署退訓,成為有史以來第一名被退訓的準消防員。
: 警方到王男家中搜索時,在手機電腦內發現拍這些與少女性交、猥褻的照片和影片,但王
: 男辯稱是因為被前女友欺騙感情,才想挑單純的國中少女交往,雙方都是你情我願,絕無
: 強迫。
: 宜蘭地院合議庭認王男性侵其中5名少女犯行明確,觸犯《刑法》第227 條對於未滿14歲
: 女子為性交罪、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性交未遂罪、猥褻之行為罪、兒童
: 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拍攝少年為性交、猥褻行為照片、影片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
: 益保障法、刑法第315 條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無故以照相、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
: 罪等罪名,共39罪。
: 合議庭認為,王男原為學校宿舍管理員、消防特考合格的受訓人員,原應潔身自愛並恪遵
: 法令,竟對成長中少女及其家庭成員造成身心傷害,犯後已坦承犯行,但至今未能取得被
: 害人及家屬原諒,各處以4月至3年2月不等有期徒刑,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6月。
: 不過,檢警懷疑,王男在社福機構擔任教保員時就已涉案,受害少女不僅僅只有9人,目
: 前已另案擴大清查。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18/117270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