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東西啊不就是看簡章最準?
http://apservice.clvsc.tyc.edu.tw/106cap/download.aspx
七、非應試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
算機、時鐘、鬧鐘、電子鐘、行動電話、呼叫器、收音機、多媒體播放器材(如:
MP3、MP4 等),和具通訊、錄影、照相或計算功能之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
錶、智慧手環等),一律不准攜入試場。若不慎攜入試場,於考試開始前,須放
置於試場前後方;且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池。若隨身放置,無論是否使
用或發出聲響,經監試委員發現者,國文、英語(無論閱讀或聽力)、數學、社
會或自然 5 科記該科違規 2 點;寫作測驗扣該科一級分。
可以參加國中會考想必國小已經畢業了
連規定都看不懂去考個三小啦
各種各樣的電子產品都不能帶
你電子錶隨身放直接扣分
真的要怪是要怪監考委員為什麼不直接記你違規兩點
還在那邊幫你保管
結果一群恐龍家長文盲在那邊路小小
三小權益
有本事就鑽這些規定的漏洞
那我會說好棒棒
連中文都看不懂然後在那邊魯小
現在教育是出了甚麼問題
※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逆風向一下。
: 1.如果規定可以戴電子錶
: 老師當然無權可以沒收。
: 規定可以,人家想戴到底關酸民何事?
: 2.英文科時間無差
: 一樣是隨便喊燒
: 到底有沒有差不是你覺得沒差,別人就不能覺得有差。
: ==============================
: 從原po被強酸內容來看
: 酸民根本就是把自己覺得當做理所當然。
: 難道這就是現在的覺青?
: 考試規定可以戴電子錶,你覺得不行就不行;你覺得不該就不該,你覺得英文不需要時間
: 就不需要。
: 只能說這種根本暴民思想。
: 至於原po問題,其實可以google,比來這邊問有用點
: 關鍵字會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