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完整新聞標題: 【注意片】撞死狗就跑算肇逃 要吃罰單還吊照
完整新聞內文:
撞死狗沒停車處理,也算肇事逃逸,要被吊照1個月!
這起特殊吊照事件發生在新北市,去年11月一名張姓貨車司機到新北市新莊區送貨,不小
心撞死一隻過馬路的土狗,當下張男沒有停車處理,結果被警方透過監視畫面鎖定,認定
他肇事逃逸,不僅吃了一張3千元罰單,還要吊扣駕照1個月。
張男不滿遭罰還吊照,打行政訴訟希望法官網開一面免罰,張男向法官表示,當下他有把
狗的遺體抬到路邊,不知道撞到狗也要報案,強調沒有肇事逃逸,只是狗身上沒有晶片、
狗牌或狗鍊,他無法確定是否有人飼養,而接獲警察通知後,他也已經跟狗主人已6千元
和解,他向法官求情,指自己是低收入戶,還要奉養8旬老母,因此希望法官讓他免罰。
不過,法官勘驗監視畫面,發現張男撞到狗後繼續往前開到鄰近巷道才停車,但搬完貨便
開車離開,沒有救狗,也沒有報案或請附近店家通知飼主等,已構成《道路交通處罰條例
》第62條第1項的駕車肇事逃逸事由,因此判警方裁罰有理。
法官強調,該法條主要立法目的,是為杜絕肇事逃逸歪風,以利保存肇事現場相關證據,
釐清責任歸屬,所以就算沒有人傷亡,肇事者也須留在現場,不可自認沒責任,或未經對
方同意、未留聯絡資料,就擅自離去。(法庭中心/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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