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njose (jose)》之銘言:
: 這些系統對於打擊犯罪,避免冤枉確實有幫助。
: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中國當局聲稱這是為了保護民眾的隱私,並規定任何單位和
: 個人,都不能使用公共監視器來取得國家、工作、商業等機密,也不能侵犯公民的個人秘
: 密。」
: 如果可以做到,就沒有問題。
: 另外,國防布,剛好壞掉,如果夠多監視器,也可以避免這些問題。
: 此外,綁票,誘拐小孩,車禍逃逸等等,這種系統價值就體現了。
問題在於合法非法完全由當權者說了算的時候,你還能用這一套?
你知道中共當局最低層的執法單位用「破壞秩序」「尋釁滋事」這種罪名
就可把你毫無理由也不用任何程序直接「行政拘留」30天?
怎樣算是「破壞秩序」「尋釁滋事」?準則在哪裡?
怎樣又叫做「行政拘留」?這是合理正當的司法程序嗎?請注意是行政喔,還不是司法
使用工具的時候都必須確保他的原始初衷,以及使用工具的人是否至正直並可受監督檢驗
今天使用工具的人根本不明不白不清不楚,你甚至不知道他是誰,但他們可以用非常主觀
而且他們說了算的標準來執法,怎麼會放心把這工具交給他們?
你說「如果可以做到,就沒有問題」?????
問題是他們做不到呀!你這前提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