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到職一個半月才告知懷孕 老闆問「還要留

作者: g8429310 (qq)   2018-05-22 17:51:06
原文恕刪,幫鄉民上個法律課
不要再當法盲了聽起來真可笑
別自以為去google法條就自以為懂了
有興趣就看完,歡迎留言討論
1.試用期的規定合法嗎?可否解僱?資遣費?
請注意,勞基法並沒有"禁止"試用期
所以回到民法上私法自治原則,約定試用期是可以的
但試用期契約的內容仍依勞基法的規定,ex符合基本工資、工時休假規定、解僱要件
試用期間雇主當然可解僱,無需預告期,但是仍要符合解僱要件,勞基法第11、12條
而第12條是規責於勞工的解僱事由,例如員工曠職達一定天數或是員工揍老闆等等
只有這條不用給資遣費,第11條要
2.試用期的解僱有何特殊性?
雇主經常用的是第11條"不能勝任工作"
依據法院長期的判決,構成該解僱的要件上會比較寬鬆
舉個例子,刷馬桶的新員工掃了一星期,老闆說他刷不乾淨,而公司內也真的沒其他工作能讓他做,雇主如果主張這條成立的機率很高
但是,如果是刷馬桶已經三年的老員工,工作一直以來都很認真
老闆突然說他刷不乾淨所以要解僱他
這時就不太會成立,因為都刷三年了你才說
明顯是可以勝任工作啊
3.能否約定懷孕就離職
這是鄉民推文的,不曉得是不是反串
廢話當然不行啊
過去在台灣社會很普遍,像是空服員就會被要求簽
現在法令早就禁止了,性平法第11條第2項
違反直接就罰最低30萬起跳,可不是勞基法罰2、3萬那種笑話
4.懷孕期間可否解僱孕婦員工?
可以,同樣滿足解僱要件就可,但是這時法官會嚴格審查
因為雇主常常表面上用合法的理由,來包裝歧視孕婦的真實動機
雇主是否知情員工懷孕也是一關鍵
例如老闆本來沒說員工做不好,但員工告知懷孕後
就說績效不張,以不能勝任工作要解僱她
可是其實甲績效是因懷孕而導致降低,或她其實才排倒數第五,而倒數四名都沒被解僱
這都很有可能被法官判解僱無效,甚至還可罰雇主
再一個例子,孕婦員工掏空公司資產,雇主解僱她,這時解僱就可以成立
因為可以客觀理解,該解僱理由與懷孕完全無關
5.違法就違法阿,給錢叫她走總行了吧
這也鄉民說的,笑死又反串嗎
如果亂解僱被認定解僱無效,可是恢復僱傭關係
白話講就是,你以為繳30萬以上罰款跟資遣費可以趕走就錯了
如果你亂解僱勞工,打官司三年後被判解僱無效定讞
她不只又變回你的員工,這三年的工資你還要補給她勒
回到本案來看
老闆沒提到員工工作上有問題,隨便解僱
這就標準的直接被罰爛阿
就算員工稍微工作能力不好
爭點就變成-試用期解僱較寬鬆 VS 懷孕員工解僱
個人覺得母性保護被侵害的不利益大於雇主繼續僱用的不利益
被性平會認定該解僱為懷孕歧視的可能性會是較高
性平法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
這條若成立除了該解僱無效,罰鍰可是直接30-150萬呢
總之碰上與性別歧視(包含懷孕)相關的,我國實務見解是傾向母性保護,罰則也較重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別浪漫)   2018-05-22 17:52:00
我就說乾脆倒閉清算重新開公司不然到時一定得讓她請到爽的 算你倒楣阿
作者: new8gi (新八機)   2018-05-22 17:53:00
長知識,我只知道第一點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8-05-22 17:53:00
這時候資動部又會偏勞方了嗎?真是官意難測
作者: Skabo (kaka)   2018-05-22 17:54:00
所以你知道很多公司為什麼默默的挑男人來上班了吧XD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8-05-22 17:55:00
有些公司要當職員必須先當一年以上的約聘才能轉正職像國內最大汽車製造廠就是
作者: seal998 (偽善的流沙)   2018-05-22 17:58:00
為了一個懷孕員工就要重組公司,你哪是什麼破爛會社啊
作者: Kingofknife (L-E-X)   2018-05-22 17:58:00
果然是女權極高的國度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18-05-22 17:58:00
約聘真是好方法 學起來
作者: hosen (didi)   2018-05-22 17:59:00
本篇專業,試用期懷孕被解僱也是有告贏的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18-05-22 17:59:00
嗯嗯,跟我想的一樣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8-05-22 17:59:00
以前找工作還限定役畢 怎麼沒有兵役假QQ
作者: aisitelu (無)   2018-05-22 18:00:00
老闆逼人離職的手段一堆 不用解雇就自離了
作者: hosen (didi)   2018-05-22 18:01:00
雇主聰明的作法是 試用期三個月,就給滿這三個月的薪水提前請她走
作者: m6699 (<(‵▽′)> )   2018-05-22 18:04:00
樓上你的方法是違法的
作者: domago ( )   2018-05-22 18:04:00
現在都玩派遣 外包 誰還給你搞僱傭關係
作者: neoma (佛蒙特媽媽)   2018-05-22 18:05:00
雇用女性員工原來是找死的行為
作者: hareluyac (牧-重度傲嬌控)   2018-05-22 18:06:00
如果預先有詢問到可否勝任 那12條第一款有用嗎?面試時就問過現在可不可以勝任 而以欺騙的手段謀取職缺
作者: s0930194 (航海之家)   2018-05-22 18:09:00
要讓人離開的手段多的是...
作者: bndan (seed)   2018-05-22 18:09:00
性平>>勞工保護 (離題w)
作者: boringuy (不看不聽不想)   2018-05-22 18:11:00
新進員工都時薪制,試用期滿才改月薪+補給試用期的薪水呢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5-22 18:11:00
雇主用第16條解釋就可以了 根本不用講到試用期的字眼
作者: loveSETSUNA (味噌豆腐)   2018-05-22 18:18:00
想問一下 那種仗著懷孕擺爛或是就是進來騙假賺錢的,就沒有辦法用合法管道處理嗎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5-22 18:21:00
就三個月內不經預告跟解雇第11條 兩個來搭配使用
作者: adifdtd (請加油~)   2018-05-22 18:24:00
推分析
作者: MAXcafe (MAX咖啡)   2018-05-22 18:25:00
請問如果她懷孕期間突然表示無法正常執行平常做過的工作內容,不請假又擺爛要求休息時間增加而達不到工時,可以
作者: schopan (去)   2018-05-22 18:26:00
(舉手發問)試用期不過 員工可以要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作者: MAXcafe (MAX咖啡)   2018-05-22 18:27:00
解雇嗎??
作者: gjo3i (小c)   2018-05-22 18:27:00
然後沒人提的出因為直接懷孕而倒閉的企業,一家也沒有
作者: schopan (去)   2018-05-22 18:27:00
嗎 有遇過這種 公司怕麻煩 就開給他了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5-22 18:27:00
其實很多相關條文 都有很多漏洞可以鑽 例如疾病方面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5-22 18:28:00
勞方有心臟疾病 不適合該公司職缺 而公司亦有限定心臟
作者: hypeng (獅子雲)   2018-05-22 18:29:00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5-22 18:29:00
疾病不適合此工作 勞方刻意隱瞞 是否有違反第12條第一項 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作者: boringuy (不看不聽不想)   2018-05-22 18:32:00
多付一個員工薪水就會倒閉的企業應該早就要倒了
作者: schopan (去)   2018-05-22 18:34:00
多養一個小孩就養不起的父母早該死一死講得好像開公司每間營業額都上億一樣
作者: gjo3i (小c)   2018-05-22 18:36:00
樓上父母還健在被砍七天剛好而已 講得好像開公司每間營業額都上億一樣領22k剛好而已 ,講得好像開公司每間營業額都上億一樣
作者: YIHE (繪崎可樂助)   2018-05-22 18:40:00
請問,那可能簽約定僱用的短約嗎?
作者: schopan (去)   2018-05-22 18:40:00
砍七天等於多請付一個人的薪水?三個員工的企業 和100人的能夠類比??不愧是動不動就問候人家父母的水準
作者: drinkmuffin (暢飲鬆餅)   2018-05-22 18:41:00
如果面試的時候問有沒有可能懷孕,後來卻發現懷孕的那天是在面試那天之前呢?是否可以已資訊不正確解僱?
作者: gjo3i (小c)   2018-05-22 18:42:00
超時工作剛好而已 講得好像開公司每間營業額都上億一樣
作者: schopan (去)   2018-05-22 18:43:00
沒辦法舉證面試時刻意隱瞞 有人生小孩時才知道懷孕
作者: gjo3i (小c)   2018-05-22 18:43:00
對咩,先提父母的水準真是堪慮
作者: schopan (去)   2018-05-22 18:44:00
gjo3i所以你父母健在?
作者: LIONJAY (Thom)   2018-05-22 18:45:00
作者: gjo3i (小c)   2018-05-22 18:45:00
你想要七天福利卻不給孕婦福利,勞基法都給你自己爽就好阿
作者: lpllpllpl (三個LPL)   2018-05-22 18:45:00
上次有一個案例就是這樣 新進同仁要體檢 然後就說她有
作者: schopan (去)   2018-05-22 18:45:00
連父母 和你父母 都可以混淆 難怪連造樣造句都弄不好
作者: qize1428 (倫)   2018-05-22 18:46:00
試用期可以用定期契約規避,期滿解僱
作者: schopan (去)   2018-05-22 18:46:00
給孕婦福利 和多養一個人也沒差 是兩件事吧用父母養小孩 來同理不同家庭有不同的負擔 不見得都可以負擔得起多一張嘴吃飯 需要你問候我父母?你自己造樣造句看你在造甚麼 營業額上億代表相對一個人的薪資比例不大 關七天假甚麼事多的是營業額上億又不守勞基法的 所以你想比較甚麼
作者: gjo3i (小c)   2018-05-22 18:52:00
爸爸生病走了呢!不過和是不是多養一個小孩無關耶。
作者: schopan (去)   2018-05-22 18:53:00
是無關啊 所以養不起小孩就叫人家死一死 不就像無法多負擔一份薪水就倒一倒一樣無理嗎
作者: jerrylin (嘴砲無視)   2018-05-22 18:54:00
其實這種硬賴的不走的老闆要搞你也很簡單啦故意把你派去爛缺 看你到底孕婦能撐多久老闆不能無原因解雇 可沒有說不能無原因調整工作
作者: schopan (去)   2018-05-22 18:55:00
孕婦可以主張因懷孕無法接受職務調動gjo3i 我以為你是肉搜我爸已經走了 想想我網路沒提過我不是說養不起就該死 是針對那句 認為負擔不起就該倒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8-05-22 19:00:00
賺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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