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gellll (長尾巴的天使)
2018-05-23 09:21:38※ 引述《h0304 (h0304)》之銘言:
: 很多人還搞不懂白色恐怖
: 我們先不管台大校長事件 誰對誰錯
基隆地檢署詐騙防治宣導
http://www.klc.moj.gov.tw/ct.asp?xItem=107252&ctNode=21390&mp=026
"地檢署和相關當事人都是以公文往來,以書面通知"
我們先不管台大校長事件 誰對誰錯
地檢署打電話叫人去查問 還不用公文 不准帶律師
這不就覺青最愛說的 白色恐怖查水表?
我以為民進黨是打著程序正確起家的
今天果然顏色正確了 校長還要政治檢查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23:00
檢方辦案有時有時效的要求 電話call來這種事很常見 根本每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8-05-23 09:23:00樓下幫打165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24:00遴委都打電話去查證過了 不是詐騙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24:00
天都在發生 這是你大驚小怪
作者:
hipab (嗨趴)
2018-05-23 09:24:00查水錶落伍了,現在是喝喝茶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8-05-23 09:25:00寒蟬效應
作者: Uizmporm 2018-05-23 09:25:00
我也覺得是詐騙案件 搭配時事 上鉤率會更高
作者: zzzz8931 (肥宅) 2018-05-23 09:25:00
詐騙?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25:00只打電話不給通知書絕對不是常態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25:00
雙方如果同意使用沒強制力的電話方式通知 對大家都方便這跟緊急沒關係好嗎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8-05-23 09:26:00早上六點派人去拘提證人 是民進黨的常態 不要大驚小怪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26:00尤其是地檢署 最要求程序正義的 跟人家說打電話是常態XD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26:00
常不常見 問一下實務工作者就好了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27:00約談照規定就事要發通知書好嗎
作者:
s910211 (我愛PTT)
2018-05-23 09:27:00Dpp就是詐騙黨沒錯啊!
作者:
aclock (小峰)
2018-05-23 09:27:00詐騙的也會跟你說他是真的地檢署的檢察官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27:00
你們要戰什麼政治的跟我無關 但這確實是檢方常見便宜的手法
作者:
ypc1994 (dicker)
2018-05-23 09:27:00原來實務工作者都這樣 那要不要先跟反詐騙小組開個會 讓平民可以分清楚
作者:
elfs (路人)
2018-05-23 09:27:00是啊,傳喚八點,六點去拘提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28:00實務工作者喔?這種情況都是能避免就避免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8-05-23 09:28:00實務工作者也要依法行事 像是陳定南就是實務過頭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28:00
為什麼能避免就避免 你嘛幫幫忙 你可以拒絕啊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29:00時間不緊急沒人在跟你電話通知啦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8-05-23 09:29:00結果臨死前被栽了一個違憲的帽子
雙方同意就沒關係?原來有被請喝茶雙方同意,某樓笑死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30:00是啊 都同意就好 以後搜索也不用搜索票 都同意搜索就好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30:00
講的好像撥個電話就違法一樣 沒強制力好嗎
作者:
s910211 (我愛PTT)
2018-05-23 09:30:00Dpp(Defraud people party)
作者:
nqj (黑貓)
2018-05-23 09:30:00吱進黨本來就是詐騙黨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31:00檢察官最愛說自己監督司法警察乘虛合法性 結果自己最不守法有無強制力跟檢方亂搞是兩回事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32:00
那麼 請找出哪裡違法 不過我想你也找不出來
作者: LogABCD ( 心寒) 2018-05-23 09:32:00
DPP護航文 現在的主軸是模糊焦點到白色恐怖這字眼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32:00檢方這招就是在規避責任 事後就說我又沒強迫他就好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33:00實務上幾個遇到檢方電話通知要約談敢不去的? 可以再凹啊
作者:
jma306 (甲賀稻修伯)
2018-05-23 09:35:00DPP打電話不去 再來不就要拘提 說你屢傳不到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35:00
你不知道不代表沒有啦 所以現在換戰不敢不去了?
作者:
ABA0525 (小火柴)
2018-05-23 09:35:00顏色對就不用,五毛9.2 你沒有呆丸價值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36:00刑事訴訟法175條寫啥,自己去看
方便?隨便?誰方便?連程序都不做了,還想做什麼?馬囧TMD至少還會假裝一下,先補程序好嗎?
作者:
iphone15 (JeanValjean)
2018-05-23 09:37:00事實上就是檢方濫權啊 還美化成實務操作勒 而且還跟詐騙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37:00還在實務勒 那管中閔兼任獨董也是照通例辦理,教育部是在靠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38:00
拜託 刑訴75只是制式傳喚以聯繫拘提法律效果而已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39:00檢方平常最愛跟警調說一定要發通知書,某人的實務真的很特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39:00
我是覺得啦 你要戰檢方向來的便宜做法就算了 但講的好像是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40:00
為了白色綠色恐怖發明出來的方式 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40:00是175不是75 別再凹了
很好奇M大是檢調體系出身?不然為什麼可以這麼肯定這是檢調單位的實務?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41:00證人誰在跟你被告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42:00
照這種解讀 車禍案件 警察到場看到有目擊證人 還要趕快填一
作者: cindy3589 (霎時心中一片空蕩蕩地) 2018-05-23 09:42:00
誰跟你說不准帶律師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42:00拜託 警察那是緊急情況 再凹啊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8-05-23 09:43:00法律人不是很愛講法律ㄇ? 怎麼這個時候又可以便宜行事ㄌ?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8-05-23 09:43:00噗 這種案子有時效性? 執政黨的時效性是吧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43:00175寫啥要我唸給你聽?
作者:
washi54 (大尾魯蛇)
2018-05-23 09:44:00而且對台大遴委有這麼緊急喔 難道是怕他們不見ㄇ?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44:00而且檢方連什麼事都不講 再凹啊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44:00
根本不用檢調體系出身 你問一下律師都知道啊原來你在講證人啊 那一樣啊 目的是要連接拘提的效果啊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45:00175寫啥啦 繼續凹沒關係連接? 你在搞笑嗎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8-05-23 09:47:00
這到底有什麼好凹的 證人沒發傳票不能拘提或罰錢啊
作者:
ppeng (eng)
2018-05-23 09:47:00還連接拘提效果 你沒唸過刑訴吧證人沒發傳票那是沒效果的 哈哈
作者: NoNuclear (學店菜比八) 2018-05-23 09:54:00
顏色錯誤
沒用傳票傳喚證人,證人沒有到場義務,不用承受任何法律不利效果
作者:
rockido (123)
2018-05-23 09:59:00mu說的是事實阿 哈哈哈 各地檢察署法院都快窮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