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水果
2.完整新聞標題:
想省3千萬 林志玲告官成功罰盗用肖像者
3.完整新聞內文:
中國市面上出現一款「林志玲linzhiling」的化妝品,該產品通過網路及實體店面大肆宣
傳推廣產品,更在廣中中使用林志玲的肖像,讓林志玲委請律師告上法院。判決結果出爐
,終於還林志玲一個公道,林志玲也說:「不要再通過這樣不合法的方式誤導消費者了。
」估算她大中華地區代言價約3千萬元台幣,不肖業者想省大錢,終於踢鐵板。
在獲得法院判決後,林志玲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她隨之在微博留言:「感謝法律最終還事
實以真相,盗用名字的商標被判決無效了。希望這些商家以後能恪守誠信經營的商業道德
準則,不要再通過這樣不合法的方式誤導消費者了。」
林志玲人紅又美,肖像常被偷偷濫用。2009年,中國東莞某婦科診療中心就拿她「6分鐘
護一生」公益大使的照片當墮胎流產手術的廣告照;2007年她遭英國色情業者宣稱是旗下
「亞洲美眉」;2009年遭中國廣西非法色情光碟盜用照片當封面宣傳;2010年時,她模特
兒時期拍的婚紗照,被某婚紗業者用來招攬顧客。案例不勝枚舉(張哲鳴/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entertainment.appledaily.com/realtime/20180523/1359661/
5.備註:
祖國山寨是您的榮幸
告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