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18-05-24 12:55:46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依照臺灣的法律嫌犯的姓名照片在臺灣其實是可以公開的
反而被害者的姓名照片要受到保護
但是往往臺灣的媒體在發生事件後
被害者(真實姓名) 有的甚至直接公開照片
加害者X姓男(女)子 照片不公開或打馬賽克
臺灣媒體亂象之一:絕對不公佈嫌犯的姓名與照片......
如果被害者也不公佈就算了,偏偏被害者都是直接公佈完全不理會被害者意願!
早先我在政黑板PO過這個問題
那邊的鄉民認為說如果加害者真的是無辜的話,媒體怕到時候會被告到死
但是這個論點無法解釋為何媒體敢不顧被害者的反對,硬要公開被害者的長相與全名!
而且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媒體根本不怕遭被害者依個資法提告
法院判賠就當作是今年普通的例行支出費用,完全罰不怕!
(除非惹到大咖的例如藝人才會罰重一點,但加上賠償也才幾十萬......)
也就是說,怕被告並非媒體保護加害人的理由
那為何全臺灣的媒體寧可挨著2300萬人的罵,背負著臭名也不願公開加害者的個資?
(各大媒體業者做法大相逕挺,但唯獨隱匿加害者資料卻是完全一致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