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可以用他人的違法,主張自己違法的正當;對管中閔來說,不可以用別人的違法,
來
: 主張自己的違法就是正當。」徐國勇說,蔡碧仲所提到的應是這個概念。在法律上來說
,
: 就像一群人闖紅燈,被抓到的人,不能說其他人也闖紅燈,警察不能罰,闖紅燈被抓到
,
: 就是要罰。
闖紅燈就要罰,
這點徐國勇說的沒錯,
但是現在民進黨的做法是:
「是不是紅燈,我說了算!」
一樣有所疑慮,
管:檢調調查中,先不予上任
吳:請檢調先來查,違法再說
葉:13天是兼職,27天是講座
我怎麼覺得全台灣的人,
除了民進黨以外,
全部都是色盲啊?
我看不懂紅燈和綠燈的顏色標準在哪,
是台灣價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