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問題我有想過
我覺得如果法律這樣定的話
那麼剩下的反應就很簡單了
比如說你知道你窮到爆炸想要自殺
那麼要自殺之前你要可以做的事情應該是
跑去銀行能借多少錢就借多少錢
然後把這筆錢拿去梭選擇權
反正都已經有心理準備了
就算爆掉也不會更糟糕
你如果知道法律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那麼你要做的事情也是一樣
如果你要殺人
一定不會出來自首
會藏得好好的讓它變懸案
因為被發現就一定GG
如果藏不了呢
就最好多殺幾個
順便強奸一下 搶劫一下
反正殺一個也是死
殺十個也是死
以前的科技沒有很發達
人也不多
除非跑走不然也藏不起來
殺人要不留證據很困難
現在人那麼多
科技也很發達
如果走以牙還牙路線
反正就是要不然不被抓到
如果會被抓到就一定是亂殺亂搞死前大鬧一場
造成的傷亡一定很大
※ 引述《match123 (火柴)》之銘言:
: 相信各位八卦的高材生國中時都學過漢摩拉比法典
: 漢摩拉比法典將人分為三種等級:
: 有公民權的自由民
: 無公民權的自由民
: 奴隸
: 王室奴隸
: 自由民所屬奴隸
: 公民私人奴隸
: 漢謨拉比法典全文結構可分為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
: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 盡自身所有身家以恩報恩
: 漢摩拉比法典最為人所知的就是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 約公元1750年前的法典適用於當今嗎
: 砍人頸動脈致死的人也該讓人砍頸動脈嗎?
: 小弟書讀的不多
: 望各位高材生替我解答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