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多維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台同婚釋憲周年 停滯於反同勢力反撲
3.完整新聞內文:
2017年5月24日,台灣大法官會議作出釋字第748號釋憲案,針對台灣民法禁止同性婚姻,
認定其違反台灣憲法,宣告違憲;並限制台灣立法機關兩年內必须做出修正,否則兩年後
將直接合法。當時被台灣輿論認為是進步的象徵,並被國際媒體爭相報導,相關新聞達一
萬多條。尤其當時澳洲的最高法院才剛判定澳洲同婚团體敗訴,因此特别受到澳洲方面矚
目。
但是,一年過去,台灣的婚姻平權法案只停留在初審完成階段,立法進度隨即停滯不前。
甚至,身為執政黨、國會最大黨、選前曾高調宣布支持同性婚姻的民主進步黨,其立法院
黨团總召柯建銘還公開表示:“不要再弄了!”反觀當時在同婚路上顯得跌跌撞撞的澳洲
,卻在贏得公投案之后,在2017年底火速完成修法,成為紐西蘭之後、亞太地區第2個同
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2018年5月25日,做為推動同性婚姻的团體聯盟的“婚姻平權大平台”,特别在台灣同婚
釋憲屆滿1周年之后,邀請全球第1個同婚合法化的荷蘭、2013年同婚合法的法國、以及澳
洲等3國的前任與現任議員來台,在台北市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與民進黨立委、同婚推動人
尤美女立法委員進行公開對談,分享3國推動同婚的經驗。
荷蘭前議員Boris Dittrich說,全世界各地反對同婚的理由都是大同小異,毫無新意的;
其中最荒謬的就是訴諸于宗教,認為同婚合法后上帝會震怒,降下大洪水毀滅世界云云。
“我很高興的跟台灣朋友宣布,經過17年后,荷蘭還好端端地存在于地表上,沒有被毀滅
。”Dittrich說完,全場聽眾都哈哈大笑。
法國伊澤爾省議員Erwann Binet則說,法國在同性婚姻這條路上走得比較艱難:在1999年
法國就開放同性伴侶登記,但直到2013年才正式讓同志可以結婚,而直到現在還未能開放
同志家庭領養小孩。Binet說,当時在修改民法條文上的“父、母”為“雙親”時,遇到
了極大的阻力;反對派大力抨擊這會讓家庭價值崩解。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法國國會在民
法前加上一個條文但書,說明以下條文的“父、母、雙親”等等文字都擁有同等效力,在
根本上瓦解了反對派的理由。
澳洲新南韋爾斯省議員Alex Greenwich則為台灣聽眾帶來了2017年才剛進行完畢的同婚公
投的經驗,說明澳洲LGBT(Lesbian、Gay、Bisexual、Transgender,泛指所有性别認同
與性取向不同于主流的族群)聯盟以愛與努力获取認同,讓大部分人能了解到就生活在周
圍的同一塊土地上,而团結比分裂更重要;因此最終讓公投票超過了1,000万票(澳洲人
口約2,400万人),從而获得勝利,并促使國會修法。
Greenwich認為與政客打交道非常困難,因為政客總是模棱兩可、互踢皮球,因此他們才
必须要以公投展現態度。Erwann則以英國首相David Cameron為例,当時Cameron并不因為
身為保守派的執政黨首相的立場而反對同婚,反而以保守派重視愛與家庭價值為理由支持
同婚,Erwann認為政治人物應該要有這种高度。Dittrich則表示,政治人物必须要展現帶
領社會的氣魄與決心,不能甚么事情都推給社會共識,好像要社會上每一個人都表態同意
才會往前進,這是不對的。
台灣社會對於同性婚姻支持度自90年代起有著激烈的變化,由1991年僅有13%的支持度,
到了2012年爆增為58%,并在2015年達到最高的59%,並自2003年起每年固定舉辦同志大游
行,逐漸引起台灣傳統保守派的恐慌。在2017年同婚釋憲案后,台灣反同團體如護家盟、
下福盟等曾聯合舉辦示威活動,一度圍堵台灣立法院,欲干擾立法進度;并在2018年向台
灣中央選舉委員會遞出了主旨為反同性婚姻的3項公投案,目前台灣中選會已經核准成案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dwnews.com/taiwan/big5/news/2018-05-25/60060470.html
5.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