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yahoo
2.完整新聞標題:
娃娃機5天才賺一百 他卻慘被罰1萬
3.完整新聞內文:
夾娃娃機越開越多,人人都能當台主,只不過為了吸引目光,台主們絞盡腦汁就是要創新。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去年承租機台,月繳4500元,但擺了5天才賺100元,結果卻因為機台
裡放了4顆骰子遭警方逮捕。最後林男不僅賺到的100元被沒收,還被判拘10日,易科罰金
1萬元,簡直是虧慘了!
根據判決指出,林男在台中以每個月4500元承租娃娃機台,他將装有4顆骰子的透明塑膠
盒放進機台內,民眾只要投入10元硬幣,就能把塑膠盒夾起再丟下,如果骰到4顆一樣顏
色就能換取價值600元~1000元不等的藍芽喇叭。
▲不少台主會在娃娃機裡放骰子。(圖/翻攝自臉書)
台中地院認為,林男放置骰子的做法已經觸犯《刑法》賭博罪,以及《電子遊戲場業管理
條例》非法營業罪。事實上,自2000年起實施《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之後,夾娃娃機
被歸類為電子遊戲機,經濟部將娃娃機分為兩類,一種是經過經濟部評鑑通過的「非屬電
子遊戲機」之夾娃娃機屬於選物販賣;另一種則被視為「電子遊戲機」,必須取得電子遊
戲場業營業級別證的場所才能營業。
由於近年來娃娃機越開越多,涉賭博行為的機台也層出不窮,許多小資族將娃娃機視為另
類投資,不過可要多注意自己的機台是否也有觸法,以免錢都還沒賺就先虧大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goo.gl/UnX2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