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他毆妻不養家 她逼夫聞臭襪拒嘿咻 法官准離
3.完整新聞內文:
李姓男子與妻子赴歐留學期間發生齟齬,李妻怒攜子女返台。李學成歸國後,兩人爭吵不
斷,進而分居,李指控妻子對他精神虐待,要他聞臭襪、犯小錯就罰錢、常以未付生活費
為由拒絕性行為,去年向法院訴離獲准。李妻上訴台南高分院,反控先生不給生活費又當
孩子面前打她,對婚姻破裂責任較重,不可請求離婚。合議庭認為兩人都有錯,不管是誰
處在相同情境,都會喪失維持婚姻意欲,判李妻敗訴,仍准兩人離婚,李妻可再上訴。
判決指出,李主張,兩人留歐期間,太太曾逼他聞穿過的襪子、吃有點臭酸的青菜,4年
後兩人為錢爭吵,妻子竟拋下他帶小孩回台灣,兩人分居5年才又共同生活。但太太認為
沒意義的事一律都不能做,例如他喜歡看王建民比賽轉播,妻子一回家馬上關電視各自回
房。全家出遊時,他拒為孩子買冬瓜茶被妻子罰5萬元、半小時內不給付累加至30萬元,
妻子並取走他的筆電逼迫付款。他罹癌、車禍時妻子不陪伴,兩人長期無性行為,妻子最
後還把他趕出門,現已分居9年。妻子對他精神虐待,私下買房沒告訴他,雙方已失信賴
,因此訴請離婚。
李妻上訴否認先生的指控,她指出,先生一赴歐就買BMW代步,卻讓她與孩子穿二手衣;
常兇吼暴力後沒道歉,她還要吞忍整理家庭髒亂。她是因為擔心訪客看到有味道的襪子尷
尬,才要先生聞幾秒感受看看。兩人婚姻失和,是因孩子罹病,需長時間付出較多精神與
金錢照料,她收入有限,工作繁忙,希望先生多付出一些生活費與照料小孩,才會情緒失
控。先生未按時給生活費還多次對她施暴,她扣筆電是要先生盡應盡責任。先生生病時她
並非不聞不問,買房頭期款則是由娘家協助,兩人曾有和睦婚姻,她仍認為回復美滿家庭
有望,不想離婚。
李母證稱,兒子與兒媳感情不睦,兒媳會罵兒子,還叫小孩稱呼爸爸為「李先生」。兩人
小孩證稱,常看到父母為錢爭吵,爸爸曾打過媽媽,會叫爸爸「李先生」,是因他有段時
間沒對家庭負責。
合議庭認為,李妻常對先生碎念,放任子女稱爸爸為「李先生」;李多次對妻子施暴,且
經常未按時給付家庭生活費,致兩造屢生爭吵,感情冷漠,終至長期分居,不管是誰,在
這種狀況下都不會想繼續維持婚姻,因此准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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