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 台中某知名牛排鬧勞資糾紛

作者: domisodomiso (音樂教室小天使<3)   2018-05-28 11:58:40
(以下替同學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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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發文排版不好請見諒。
文很長,拜託耐心看完
我住的地方是公寓的5樓,沒有電梯只有公共樓梯
(且是開放式的沒有出入磁卡或鑰匙
所以外人是能走上來的 有點不安全)
上班的地方是一間台中知名連鎖牛排店
我在3月2號要去上班時出了家門後 下樓梯跌倒
當下極度疼痛完全無法動
所以打電話給在房間的男友請他來看看傷勢
評估後決定叫救護車、向公司告知情況無法上班
照了X光腳踝骨折,也開刀手術住院4天
向公司提出要申請職業傷害被拒絕
理由是:未出公寓大樓
附上診斷證明↓↓↓
https://i.imgur.com/ejRnlce.jpg
我有打電話問勞保局若公司不認可怎麼辦
勞保局告訴我可以自己申請看看
一查之下發現公司在我受傷請假當天沒有加保勞保
(我的勞保是當天保當天退,有上班才有保)
但是當天有班卻沒有勞保
所以我的職業傷害無法向勞保局申請,必須向公司要求賠償
公司表示我受傷當下沒有說是職業傷害所以把我當天的勞保退了...
↓↓↓↓
https://i.imgur.com/OUAm1TF.jpg
之後我有申請調解 但是未達成共識
後來公司告訴我拍樓梯照片和寫下詳細經過
不論勞保局當初認可或不認可職災
公司都要再審核是否屬職災範圍
如果是的話公司會負責
最後當然是告訴我公司審核結果為 拒 絕...
公司拒絕理由:
1. 未出公寓大樓仍屬住所之設備活動範圍
( 爭議:但是我已經出家門口了)
2. 當初應徵寫的地址和事故發生的地點不同
( 爭議:我是住在男友家,當初寫的住址是我的租屋處,但是我幾乎沒有回去那邊,因為
公司離男友家進,所以我已經住在他那邊超過半年了 )
***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5條規定(現修正為第4條)
,被保險人於上下班時間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其非出於私人行為者,視為職業
傷害。係指被保險人為上班及下班,從日常居住處所到工作場所之間,在適當的時間內以
適當的交通方法,在必經途中(現修正為應經途中)所發生的事故而言。所稱日常居住之
處所指勞工習慣上居住之處所,即勞工於每日上下班往返之自宅,或宿舍而言。***
現在唯一能爭取的路只有訴訟了
但是網路上在大樓樓梯受傷案例並不多
雖然調解不成立後有到勞工局法律諮詢兩次
第一位律師告訴我是屬職業傷害但可以再和公司溝通
不建議走訴訟因為耗費的時間成本非常大
第二位律師就沒有很明確告訴我是不是職業傷害了
但是兩位律師都告訴我直接到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
懇請有這方面相關知識的人幫忙..
勞工的權益必須要自己爭取
我並不是無理取鬧的向公司要錢
我認為如果我的事件是屬職業傷害,應該要得到應有的賠償
如果不屬職業傷害,那我也不會扒著不放
事情到現在真的心很累...
謝謝各位耐心看完
作者: i689tw (cylinlin)   2018-05-28 11:59:00
干我屁事
作者: lolic (lolic)   2018-05-28 11:59:00
教父?
作者: meokay (我可以)   2018-05-28 11:59:00
作者: dovepacket (鴿子封包)   2018-05-28 12:00:00
???
作者: jorden (William)   2018-05-28 12:00:00
作者: zsp9081a (驀然回首)   2018-05-28 12:00:00
純推
作者: kathyyya (我每次都贏綠綠!)   2018-05-28 12:00:00
幫高調
作者: v21638245 (等雨婷)   2018-05-28 12:00:00
我有沒有看錯?自己跌倒要公司賠
作者: H072 (~Under the heart)   2018-05-28 12:00:00
連店名都不敢說 自刪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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